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2014年一號文件《關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意見確定,進一步解放思想,穩中求進,改革創新,堅決破除體制機制弊端,堅持農業基礎地位不動搖,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
從2004年開始,這已是中央一號文件連續第11年聚焦“三農”,充分說明“三農”仍然是“中國問題”中最重要也最迫切待解的內容。而意見中明確的解決辦法,不出公眾所料,仍然定格于“改革”二字。
如果留意一下,就會發現,“改革”這個關鍵詞始終沒有從2004年以來的一號文件中退隱。時間到了2014年,中國依托包括農業的貢獻,已經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實體,城市化取得世界矚目的成就,關于“三農”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又在哪里?
看到“三農”改革的必要性和緊迫性需要一份清醒。誠如新華社文章所說,全面深化農村改革不是為改而改,“是由問題倒逼的”。環顧當下中國,城鄉二元體制依然頑固,維護農民權益機制尚待完善,而伴隨著中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又產生了一系列新的問題,如資源環境約束矛盾日益尖銳,城市化中的土地利用效率低下,農村人口大規模流動所導致的誰來種地、留守難題等。
針對這些問題,在改革的大方向下,不難看出,意見的重點在三個方面,一是強化農業支持保護力度,二是破除體制機制弊端,三是完善和創新鄉村治理模式。
把這三個方面的思路和當下“三農”的緊要問題對照,其針對性一目了然。從去年年末中央農村會議到今年發布這個意見,“讓農民種糧有利可圖”成為一個響亮的口號,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強化農業支持保護力度。可以明確,未來國家將會增加對農民種糧補貼,提高糧食收購價格,也會出臺一些舉措對糧食生產大縣進行資金扶持和補貼。不論哪種措施,對農業和農民都是利好的消息。一旦農民種糧有利可圖,“誰來種地”的難題必將自然消解。
破除“三農”中的體制機制弊端,目的只有一個,即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市場能辦的交給市場,社會能辦的交給社會,讓農村資源要素真正充滿活力。在“三農”體制機制改革中,土地改革注定是最要害的問題。盡管意見中“穩中求進”一詞或許會引發土地改革可能難有實質進展的擔心,但“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許采取差異性、過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的論述又分明表示,只要堅持農村土地農民集體所有這一原則,未來土地改革大有可為。尤其是前不久農業部部長明確表示,力爭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只要這一工作順利完成,在明晰農民對土地處置權的前提下,中國的土地流轉更加規范更加活躍可以預期,而這與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的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的精神完全一致。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指出,“三農”尤其要解決好“人的問題”,“通過富裕農民、提高農民、扶持農民,讓農業經營有效益,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民成為體面的職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人的問題”的凸顯,可以說貫穿于每一個具體而微的改革事項中,無論是要破除體制機制弊端,還是要完善和創新鄉村治理模式,萬變不離其宗,都離不開對農民權益的堅定維護,“三農”的所有熱詞,土地,戶籍,自治,最終還是要回到“權益”二字。因此,一切操心“三農”、為“三農”而服務的人都有必要擺正位置:“三農”中,核心是農民。而農民又是一個權利主體,這一點必須得到最大的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60余年的經驗說明,這一點如果尊重得好,“三農”的困難就小一些。今年一號文件中屢見“尊重農民意愿”、“尊重農民實踐創造”等表述,實有深意存焉。
新的改革部署已定,“三農”的明天可以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