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西興業縣,一名13歲的留守女童從11歲開始,兩年內至少遭到16人摧殘,被性侵至少50次,查明身份的犯罪嫌疑人中有14人為中老年人,年齡最大的70多歲。偵查發現的案情觸目驚心,這個小女孩的不幸遭遇,引起社會反思。
檢索新聞不難發現,留守女童案件近年來時有發生,尤其在一些勞動力輸出地區更是易發多發,反映出工業化加速和人員流動背景下的農村社會陣痛。廣西興業的這起性侵案件,很有典型性。案件的受害者留守女童和主要嫌疑人中老年人,都是農村留守的重要群體,這種“弱者對更弱者”的侵害折射出當前農村社會的不少問題。留守女童由于父母外出務工,要么由年邁的長輩照管,要么干脆自己照顧自己,自身保護能力差,生理心理發育不成熟,思想單純幼稚,很容易成為被傷害的對象。
一些留守的中老年人之所以做這種事情,除了個人道德品行敗壞的原因,也有著現實因素。此前一些地方的調查報告發現,一些留守中老年人由于貧窮未娶妻、打工分居、喪偶等原因,導致性需要得不到滿足,加之農村文化生活貧乏,晚年生活乏味,容易產生不健康的性心理,在欲望驅動下做出越軌違法之舉——當然,即便如此,也不能為他們的違法行為開脫。
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留守女童性侵案常常帶有“熟人”侵害特征。犯罪分子與受害女童低頭不見抬頭見,一般具有親屬、親戚、鄰居、師生等關系,相互多少了解一些,這使得犯罪分子很容易作案,而留守女童被侵害后,又迫于各種壓力不敢告發,采取隱忍逃避的方式。廣西興業這起案件,之所以時間跨度大、犯罪嫌疑人眾、作案次數多、取證難度高,與“熟人”犯罪有很大關系。
案件發生后,相關人員受到了法律的懲罰,但對其中一些嫌犯以“嫖宿幼女罪”批捕,女童家屬表示不滿。實際上,在侵害過程中,常有嫌犯拿出金錢、零食、玩具等誘惑哄騙女童,這樣一來,如何區分以錢財誘惑為手段的奸淫幼女罪與嫖宿幼女罪,就成了難題。而嫖宿幼女罪更是爭議不斷,廢除呼聲不斷。如何解決法律上的紛爭,從保護孩子的角度完善相關法條,依法對侵害留守女童的違法犯罪案件及時偵破、從嚴處理,是保護留守女童的必要基礎。
留守女童遭性侵不只是法律問題,也是社會問題,是“留守之痛”的一種體現。隨著城鎮化推進,社會流動加快,許多農村地區越來越成為被遺忘的角落,留守群體的權益和未來堪憂。性侵案件警示我們,全社會都應行動起來,給留守女童更多關愛,動員各種力量建立有效的監護網絡,為孩子營造安全健康的成長環境。當然,對留守的中老年群體也不能忽視,讓他們的生活多些愛心和正能量,同樣是減少犯罪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