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截至去年10月,佛山市已建公租房8450套,分配5100套,空置率近40%。東莞最大保障房小區雅園新村中配置的1564套廉租房,只有160多戶入住,空置率高達九成。此前廣東省審計廳報告顯示,2012年全省有11464套保障性住房閑置。
政府為解決社會“夾心層”而建的公租房淪為“空租房”,確保困難家庭住有所居的廉租房“無人問津”,有點出人意料。到底是需求者夠不著“免費面包”,還是“面包”不好吃而被遺棄?報道稱,申請門檻高和審批繁瑣是主因,如:南海區審批程序“三審三公示”,至少辦7個證等待90天。東莞設定的門檻之一是外來務工者需繳滿6年社保才能申請。換言之,哪怕保障房閑置,也不是你想住就能住。問題是,保障房空置真的能簡單歸咎于“門檻過高”與“手續繁瑣”?
東莞與佛山將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保障房分配體系,有助于推進公共資源共享與社會公平,也富有人文情懷,值得肯定。在保障房尚難實現“按需分配”之前,設置一定門檻進行篩選、輪候不難理解,嚴格審批程序以堵住弄虛作假、權力尋租等更不可或缺。但是,做好房源供需科學評估,最大限度降低門檻標準,對審批手續刪繁就簡,的確是應解決的問題。
近年來,類似東莞、佛山保障房空置現象在全國都是個具有普遍性的問題。哪怕是武漢、鄭州、深圳等幾乎“一房難求”的大城市,保障房空置現象也不少,有的保障房項目空置率高達七成,乃至九成。而且,保障房空置的主因不是門檻也不是手續,“第一殺手”是選址失當。決策時就視公租房、廉租房為“施舍房”,選址遠離市中心,甚至是“荒郊野外”,交通、教育、醫療、市場等配套缺乏。對低收入人群來說,此類保障房就是燙手山芋,若非萬不得已,未必會領受這份“施舍”。
保障房空置等于是栽好梧桐樹招不來金鳳凰,這就需面對如何將保障房建設“好事辦好”的考題。“政府主導、市場運作”之下的保障房建設,除了分配門檻、租金標準、審批手續等盡量降低、放寬、簡化之外,更重要的前提無疑是保障房項目的選址、配套,而這必基于政府對其功能的正確定位上。如果認識層面出問題,后續問題就不可避免。
公租房供應主體是上班族中既買不起經適房又不夠廉租房條件的“夾心層”(廣義的公租房也包括廉租房)。這類人對地段、公共交通等配套比其他人有更實際的需求。公租房陷入“沒人租”的尷尬,一定程度反映出一些地方在項目規劃選址、分配方案等制定方面缺乏整體和長遠的考慮。深層原因或在于一些地方政府機械理解中央要求,保障房項目建設一味追求與指標任務對接,而不真正考慮與百姓需求的良好對接。由此,“任務”看似完成了,但給保障房空置埋下了隱患,造成既浪費公共資源,又沒解決實際問題。
從汲取教訓的角度,除了更加人性化地制定保障房分配管理方案,項目選址更需以實用性為先。如在產業聚集區統籌建設公租房以解決產業工人家庭居住困難,選擇配套基礎較好的地方或通過商品房項目按適當比例配建公租房以真正利于城市“夾心層”生活和工作,這些都是應當考慮的。同時,對保障房空置現象要追根溯源,對為完成任務而“拍腦袋”決策要追責,以警惕“政績工程”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