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了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實督查情況匯報,部署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低保工作,強調要強化信息公開,堅決糾正“關系保”、“人情保”及錯保、漏保,嚴懲騙保。業內人士指出,這傳遞了政府實施“陽光救助”的決心,有助于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安全網織得更牢、編得更實。
低保是社會救助體系中的核心制度之一。我國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分別于1997年和2007年在全國全面建立,2007年底實現城鄉全覆蓋,實現了用制度保障全體城鄉居民基本生活的歷史性突破。
近年來,國家不斷完善城鄉低保制度,發揮“雪中送炭”、扶危濟困的重要作用,使7400多萬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實現應保盡保。
國務院今年對全國低保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的督查發現,一些地方存在資金不到位、管理不規范、配套政策不完善等問題,影響了低保政策效應的充分發揮。近年來,媒體也曝光了個別地方仍存在著騙保、漏保、“人情保”、“搭車保”等不良現象。
北京師范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教授徐月賓指出,我國的社會救助多以家庭為單位,因為家庭收入無法準確測量,留下了很多漏洞,比如隱性收入無法查實,導致錯保漏保。
2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健全低保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建設跨地區、跨部門核對平臺,在農村、社區實行“陽光”公示,把信息披露制度建設向前明顯推進一步。
對此,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曾明確表示,低保是保基本、兜底線的基礎性制度安排,民政部將認真貫徹國務院下發的《關于加強和改進低保工作的意見》,督促各地進一步完善程序,強化責任,加強監管。
竇玉沛說,民政部將加快建立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對申請家庭的房產、車輛、存款、股票等方面進行跨部門、多層次的信息比對;同時,建立低保工作績效考核評價機制等,通過這些方式,進一步筑牢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安全網的“網底”,確保“網底”不破。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還審議了《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草案)》,決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提出要使獲得社會救助成為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應當享有的法定權利,尤其要盡力使特困人員不為饑寒所迫、大病所困、失業所憂、災害所難,切實把社會保障體系的“網底”編實、筑牢,給全社會以穩定、可靠的民生保障預期,減少不安和焦慮,增進社會公正和幸福感。
徐月賓認為,這為社會救助工作的開展提出了明確方向,他建議有關部門在實施社會救助的過程中,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設計和實施,轉變社會救助的觀念。
“社會救助不能僅僅停留在通過提供現金、食物等方式幫助受助人維持最低標準的生活,要根據不同人群的需求和特征進行設計,幫助不同人群實現不同的救助目標,這樣才能使社會救助更加具有發展意義。”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