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所料,在井下蝸居者被曝光的第二天,有關部門即派人用水泥封住了那些井口。這些努力嘗試融入城市的“邊緣人”們,再一次被這座光鮮的城市拋棄。誠然,熱力井中管道密布,一旦發(fā)生意外,后果不堪設想,封住井口確實是出于安全的考慮。但封住井口之后呢?這些人又該去哪里過夜?
據(jù)《新京報》12月7日報道,井口被封死之后,在此居住的“井底人”們不知去向。而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不能對“井底人”進行強制救助,但如果他們提出需求,民政部門將提供食宿和返鄉(xiāng)的交通憑證。也就是說,有關部門對井居者的幫助,只限于保證他們不住在危險的井下,至于出井之后,或許可以按照救助管理制度的要求,給他們提供一個星期的食宿,和一張回家的車票。但也僅此而已。
可是我忍不住為他們吶喊一句:“這不是我想要的!”這些井居者之所以來到大城市,無非是謀求一個就業(yè)的機會,或者說圖個溫飽,一旦離開,就意味著失去了生活來源。比如被報道的王先生,洗車就是他謀生的飯碗,如果被遣返回家,那么這唯一掙錢的行當就沒有了。或許迫于生計,他還會再次返回城市,井底住不了,總會有別的角落。如此說來,封堵加遣返的路子,實在不適合“井居者”們。
更何況,救助管理制度本就不是為了類似“井居者”的群體而設。救助管理制度的服務對象是“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而王先生們或是洗車或是拾廢品,早上7點多“出井”,工作到晚上八九點回“家”,從始至終都是“自食其力”。日子過得雖不體面,至少規(guī)律。
因此,這些“井居者”們并不同于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臨時性的食宿服務滿足不了他們的居住需求,他們需要的不是一頓飯或是一次借宿,而是長期的營生。這大概就類似于國際上有名的“貧民窟”,他們在大城市工作,卻沒錢解決居住問題,只得在權衡之下湊合湊合,當大批的人聚居在一起,就形成了“貧民區(qū)”。
那么,我們的政府可否為這一特殊的群體做些考慮,而非簡單的將他們劃入“流浪乞討”人群?當蝸居一次次出現(xiàn)在大眾的視線,這一群體的生存亟需得到城市管理者的正視,畢竟,“驅趕”這個字眼,實在與“美麗中國”格格不入。
當城市的經適房頻頻爆出丑聞,農民工與低收入者被隔出廉租房的門檻之外,拯救城市“井居者”,救助管理制度是否承擔了過重的角色?不得不提的是,這些被封堵在井口之外的人們,還依然在這個光怪陸離的城市游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