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高發、頻發、連片、且越來越嚴重的霧霾,使城市空氣污染問題成為公眾最關心的問題之一。漫天的霧霾,讓不少人感受到了一種無力的焦慮和無解的迷茫,不知道怎么去消除。這種“霧鎖霾困”之下的無力感使上上下下痛定思痛,高層重視、公眾呼吁和隨時可能再來的霧霾的倒逼下,地方政府開始采取各種措施治理霧霾,有的著力治標,有的著力治本。
中國很多問題的“解”都是這么被現實“逼”出來的,看得見、躲不了、無人能幸免的霧霾迫使政府將“治理”提到了最重要的議事日程。比如遼寧開出了“霧霾罰單”,對霧霾嚴重的城市開出罰單,以罰促改;北京將開展人工消減霧霾試驗,用人工降雨等物理方法消霧;石家莊治霧霾一天拆除18家水泥企業,據稱將減少大約64個火車皮的粉塵排放;霧霾較嚴重的省份河北省明確表示,要削減近三分之一鋼鐵產能來治理大氣污染。同時,專家也建言獻策,提出發展核電可解決霧霾。
政府的這種重視是解決霧霾問題不可或缺的動力,中國的問題多是老大難的問題,老大重視就不難了;政府不當回事,就永遠別把承諾當回事。但有時候“太重視”也容易引發新的問題,就是會在長官意志和政績驅動下變成一種大躍進運動,當權力意志缺乏法律和制度的約束時,很容易“用力過猛”,“領導高度重視”的官僚機器一旦啟動就根本停不住,反常識反理性地走向另一種極端。都想畢其功于一役,都想在舉國關注下通過“創造性的治理方式”秀一把,把治理霧霾當成了一種短期內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恨不能一夜之間喚回藍天麗日。
但治理霧霾可能是一場長期的戰役,不是一陣熱情和一兩個臨時拍腦袋所形成的“點子”可以解決的。霧霾不是一天兩天形成的,是長期以來發展觀和政績觀的偏差以及環保不作為所累積而成。公眾的批評非常尖銳,我們經常說在環境保護上不走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可一些地方甚至連“后治理”都沒做到,而是“先污染不治理”,把問題往后推。如今要治理也絕非短期內可以解決,專家稱中國霧霾高發可能還將持續一二十年,所以治理需要的不是短時的熱情和運動式治理,而需要長效的制度安排。并且不是一地局部治理,而需要整體統籌,因為霧霾是連成片的,無法營造一個無霧霾的小環境。
個別地方已經露出了運動式執法、大躍進式治霧霾的苗頭,急功近利反而制造了新的社會問題。比如某地,霧霾連發,可能完不成今年年初定下的“藍天計劃”,便在快到年終的這幾天突擊藍天計劃,突擊驅霧霾。突擊的方式,除了突然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外,還有就是對街面進行噴水灑水,通過水降塵。要知道,這可是一個缺水的城市,且不說噴水會浪費水,最重要的是隨著氣溫的降低,一噴水路面就會結冰,這極大地提高了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帶來了擁堵和行走不便。這種不顧民生和民意,而一意孤行的突擊治霾法,就讓公眾反感。
還有某地為了治霧所開的“霧霾罰單”,也沒有經過謹慎成熟的思考,受到了很多批評。向污染城市開罰單,這個罰單不會由政府官員承擔,而是直接從地方財政中罰,這等于罰的是納稅人,對癡迷臟GDP的地方官根本起不到應有的約束效果。當然,某地為了治理霧霾而“一天拆除18家水泥企業”的壯舉,是不是也走過頭了?這些企業是不是經過政府審批的合法企業?是不是以治霾的正當理由就可以這樣做?依據在哪里?還有,個別地方在治霧霾的大旗下不顧民意、不走程序而突然宣布對機動車限購限行,是不是也急躁了點兒。
治理霧霾需要持續的、制度化的“高度重視”,而不是運動化和大躍進,不是比拼誰做得更極端更徹底,更能在短時間中拿出“實績”和吸引眼球。只有從發展觀、政績觀的根子上“驅霧”,從長效機制建設上“去霾”,沒有霧霾的“美麗中國”才不是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