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參保年限轉移入深“門檻”取消了!《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行,其中明確了視同繳費年限,連續工齡也將認定視同繳費年限,并按繳費指數計發待遇。
外地來深圳養老“門檻”取消,在市外參加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可以按規定轉移接續,對于已經或者打算在深圳長期定居的外來人員來說,無疑是一個福音,必然有助于增進外來人員的歸屬感,消弭深圳戶籍與外來人口在養老問題上的溝壑,促進移民城市的社會和諧度。門檻取消的意義,在于為現有外來“存量人群”以及一部分將來可能需要在深圳養老的人提供了便利。
改革開放將中國農民從終日“面朝黃土背朝天”的束縛中解脫出來,國人逐漸擺脫戶籍身份限制,城鄉之間、地區之間人口流動成為常態。深圳擁有1000多萬外來人口,這些外來人員為深圳城市建設、發展與繁榮立下了汗馬功勞,但是囿于戶籍藩籬,他們并不能像戶籍人口一樣享受到同等的養老保障。尤其是長期于深圳工作生活外來人員,切身感受到外地人與深圳本地人在養老等福利待遇方面的諸多差距,一方面難以激起“這里不是我的故鄉,卻是我的主場”的歸屬共鳴,另一方面,亦會加劇外地人與深圳本地人之間的心理距離。深圳取消外地來深圳養老門檻,邁出了為外地來深人員提供相應社會保障、逐步縮小外地與戶籍人員社會保障差距的重要一步,對于消弭社會裂痕、促進社會和諧與各階層人員融合都將發揮積極作用。
外來人員像戶籍人口一樣享受到城市的多重社會保障,盡管是一件龐大系統工程,但只要首先克服觀念上的成見與障礙,就可以將各方面難題逐步解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善待老人包括非戶籍老人,體現一個城市的溫情。期待深圳繼續領風氣之先,在醫療、教育等方面繼續取消外來人員享受相應社會保障的各種門檻,讓更多外來人員熱愛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