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養老保險打破戶籍限制,明年起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從60%降至40%
成都市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對所有勞動者“一視同仁”了。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從市人社局新聞通氣會了解到,即日起,不管戶口是省內、省外、成都市內、市外的,也不管是進城務工的農民、外地來成都做生意人員。只要你在成都工作、“討生活”,就可以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另外,成都市農民也可以通過換算、補差額的方式,將城鄉養老保險自由轉移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明年起,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計算比例將從60%降至40%。
包含誰? 農民、打工者等都在內
通氣會上,市社保局副局長陳東介紹,以往只有城鎮職工才有資格參加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而今后,只要是年滿16周歲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齡內的靈活就業人員,均可自愿申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靈活就業人員”具體是哪些人呢?陳東解釋,無論是進城務工的農民、外地來成都做生意打工人員等都包含在內。
咋辦理? 拿張身份證就可以搞定
即日起,成都市的各類靈活就業人員就可以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靈活就業所在地的區(市)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如何申請辦理呢?陳東表示,只要攜帶能夠證明本人身份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等,到相關社保機構聲明自己是本地勞動者,就可以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需要靈活就業的證明材料。”
咋接續? 換算、補差兩種方式可選
按照四川省的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只要還沒有領取養老金,都可以自由轉移接續。具體到成都市來說,就是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轉成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申請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到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時,應一次性繳納按《成都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行辦法》(成府發〔2009〕58號)已繳納養老保險費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體參保人員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差額(含利息,如左圖示意)。
今日起,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居民可以到當地社保機構,咨詢辦理轉移接續。
咋繳費? 最低繳費基數降至40%
另外,成都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也將降低。從明年1月1日起,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和個體工商戶雇工,工資低于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下簡稱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0%的,以40%計算繳費基數。這也就是說,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計算比例將從60%降至40%。
調整后,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參保人員,可選擇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四個繳費基數40%、60%、80%、100%中任一個參保。陳東表示,繳費基數下調后,用人單位尤其是中小微企業以及個體參保者的繳費壓力將進一步降低,從而避免因繳費壓力大而導致的“斷保”問題,以體現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性。
■下周起可領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從12月9日(下周一)開始,在2011年7月1日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不包括已開始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其遺屬就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