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了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由醫療糾紛導致的群體性事件,中山市通過健全市、鎮兩級醫療糾紛調處機制,在全國率先創建無“醫鬧”城市。去年4月至今,我市再未發生“醫鬧”事件,今年1-8月全市各醫院刑事、治安案件同比下降30%以上,成功創建“無醫鬧城市”。(10月30日《中山日報》)
病人“好端端”死在醫院里,不找醫院賠該找誰賠?一個貌似合乎常理的邏輯,近年來成了各大醫院難以承受之痛。一旦有患者不治身亡,受雇的“職業醫鬧代理人”便糾集大幫人員,在醫院內吵嚷謾罵,拉橫幅、設靈堂,甚至圍堵大門,毀壞公物,威脅、毆打醫務人員。
很明顯,醫鬧職業化是醫患關系緊張的升級版,這個升級版最大的特點在于打破了原有的醫患秩序而造就一種新的不正常的秩序。在傳統的醫患關系中,患者處于相對弱勢——長期以來,一些醫院收紅包、誤診、亂開處方、喊價過高等問題,讓患者一度無可奈何,致使雙方的信任度不斷下滑。最為關鍵的還是,醫患之間出了問題后,由于信息不對稱,醫院往往握有主動優勢,導致患者的利益訴求得不到充分滿足。但由于各種原因,并非每一個想鬧的患者靠自己就都能鬧出其想要的效果,有奶便是娘的職業醫鬧公司正是鉆這個空“應運而生”。
毫無疑問,職業醫鬧必須嚴厲打擊。不分青紅皂白、是非曲直,給錢就去醫院鬧的職業醫鬧,嚴重擾亂了醫院診療秩序,危及醫護人員人身安全——醫鬧事件的發生,最終給醫患雙方帶來的,只能是“雙輸”的結果。正因如此,去年5月,衛生部、公安部聯合發出《關于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指出,醫鬧將受治安處罰甚至被究刑責。但打擊醫鬧畢竟屬于倒逼手段,若能防患于未然,顯然是再好不過。眼下,中山市成功創建“無醫鬧城市”就是一面鏡子。
共識是,不管是患弱醫強的關系,還是醫鬧攪動下醫弱患強的關系,這兩種關系本質上都是無序的表現,無序的背后都是醫患雙方缺乏一個針對雙方權責利的有效、合理的互動平臺。而就目前來看,醫療糾紛并非沒有正常的解決渠道,但部分患方在面對職業醫鬧和正常渠道時選擇前者提醒我們,正常渠道還有一些不正常之處。例如糾紛發生之后,醫院有可能用各種手段推責、職能部門服務意識不夠、醫療鑒定程序過于復雜、賠償手續冗長耗時、賠償數額不高、患者沒錢打官司、公益性維權機構匱乏等等,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都有可能讓職業醫鬧成為患者的“代言人”。為疏解這一困擾,中山在2012年4月出臺了《依法處置中山市醫療糾紛工作的意見》,通過建立醫療糾紛綜合處置聯席會議制度以及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等“第三方”機制來正確引導、疏導、解決醫療糾紛,無疑給醫患雙方提供了一個良好互動平臺。
醫調委不僅在于其具有專業“智囊團”可對重大疑難醫療糾紛“把脈問診”,更在于其作為一股中間力量,讓醫患雙方找到一個合法的博弈平臺——醫調委免費參與調解醫療糾紛,實行嚴格的回避制并積極引導醫患雙方進行仲裁,在理論上確實可以根治醫鬧;事實也證明,醫調委在打造“無醫鬧城市”過程中,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