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花費2.3億元建成的新洲陽大公路,通車10年以來,該公路上發生了275起交通事故,造成206人死亡,成為了沿線居民嘴里的“死亡公路”。公路所在的新洲區政府已拿出整改方案,但聲稱沒錢,所需資金估計要兩年才能到位(10月29日《楚天金報》)。
無論是發展經濟還是發展社會事業,沒有哪一項工作比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更重要的。“死亡公路”一天不整改,就等于讓通行者面對死亡危險多一天,人命關天的大事必須以時不我待的急迫心情去消滅隱患,任何理由都不能夠成為整改隱患的阻礙。
安排一切工作都有輕重緩急之別,為了消滅陽大公路的交通隱患,自稱缺錢的當地區政府,即使財力有限,也必須讓其他支出為群眾安全“讓路”。沒錢修平安公路,不能從“三公”支出中挖潛嗎?沒錢修平安公路,不能從樓堂館所等非急迫工程中擠出資金嗎?實在不行,申請一部分貸款補足資金缺口也未嘗不可,蓋大樓可以貸款,新修道路可以貸款,確保群眾脫離交通險境就不能貸款嗎?
陽大公路的交通隱患,不僅當地政府和交通部門知情,上級主管部門也早已了解情況。事實上,湖北省和武漢市安監部門已多次下令當地整改,然而,一次次的督辦并未落實到位。令人遺憾的現狀說明,整改工程啟動所缺的不僅是資金,還缺乏督促當地相關部門積極作為的法紀約束。
過去明知有隱患卻遲遲不動手整改,現在明明制定了整改方案卻自稱沒錢,屢屢強調客觀原因的不作為背后,是主觀上沒有把群眾的安危放在心里,是主觀上沒有把本該問責的法紀放在眼里。不關心群眾安危,豈能以時不我待的心情去“搶工期”?不擔心問責,何必攻堅克難去恪盡職守?
坐視一條屢屢傷人奪命的公路存在,罪不在路而在人。服務人民群眾的工作中,客觀上的磨磨蹭蹭,是主觀上冷漠、散漫造就的缺陷,每天在陽大公路上“步步驚心”的群眾在眺望,能否以最快速度完成該條公路的隱患整改工程,是考驗當地相關部門是否稱職的標尺,也是考驗上級主管部門和紀檢部門是否“抓鐵有痕”的標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