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告急!沈陽告急!哈爾濱告急!……從20日夜間開始,東北三省大部分地區無一幸免地被霧霾天氣所籠罩,至今沒有消散跡象。哈爾濱市環保局此前稱,露天焚燒秸稈產生污染是影響大氣質量的重要因素。專家分析,今年入秋以來,黑龍江省各地雨水較少,氣候條件利于秋整地,收割完成后遺留大量秸稈殘余,許多農民選擇直接在田間燒毀。(10月23日新京報)
有關數據顯示,僅江江平原每年收割的秸稈約2000萬噸,但絕大多數都是“照天燒”。可見,焚燒秸稈問題確實普遍存在,例如今年6月12日,安徽省就有127個秸稈焚燒火點被衛星拍下……近年來,幾乎每年中國的很多城市都會出現因焚燒秸稈而造成陰霾天氣的現象。
客觀上講,針對焚燒秸稈問題,各地政府一直很重視,但每年一到“收獲”時期,照樣“村村點火、處處冒煙、秸稈遍地、狼煙四起”。這不得不讓人反思我們治理焚燒秸稈問題的方式是否有問題。
長期以來,針對焚燒秸稈問題,各地最常見的辦法就是像宣傳護林防火一樣,到各村下發紅頭文件,試圖通過罰款教育去警示焚燒秸稈的不合理。當然,也有的地方要求所轄農產區在一定的時期內不能焚燒小麥、水稻、玉米等秸稈,并將禁燒列入政府部門年終績效考核。但事實卻是,這些措施所取得的效果并不好——“死看硬守”的禁令方式貌似可以嚇唬農民,實則揚湯止沸,治標不治本。
時至今日,大部分農民已然知道焚燒秸稈存在污染大氣、浪費資源、對交通安全構成威脅、形成新的火災隱患等問題,但細細觀察,我們會發現,倒是倘使不焚燒秸稈會讓農民無所適從、影響播種、利益受損。很明顯,農民如今愿意將秸稈付之一炬既有著一種社會文明的背景,也有是出于自身利益考慮。盡管政府和專家們都在極力宣傳如何將秸稈變廢為寶,但綜合利用的技術成本、經濟成本、人力成本等往往使農民并不“感冒”。
舉一例子,早些年,湖北荊州市就在秸稈回收利用上作過嘗試,但收效甚微——當地回收場地自建成以來,一噸秸稈都沒收到,原因是農民送來的成本與賣秸稈的利潤幾乎相當。很明顯,農民又不是閑得慌,沒有利潤的事情,誰愿意干?因此,要根治焚燒秸稈問題,光靠宣傳、罰款、管制恐怕還不行,關鍵還得政府將秸稈“托”起來,讓農民不焚燒秸稈的利益大于隨意焚燒,就像政府將一些公共事業“托”起來一樣。
說白了,陰霾天氣主要原因固然在焚燒秸稈,但秸稈本無原罪,關鍵還在于對焚燒秸稈的管理問題。在筆者看來,在規避農民焚燒秸稈造成環境污染問題上,政府職能部門至少要在技術上和經濟上提供支撐。技術上,要積極開拓秸稈回收利用的新途徑,不斷提高秸稈的收回效應;經濟上,讓農民既不增加負擔又有利可圖,將秸稈回收變成一件利民便民的實事。否則,只要處置秸稈的成本高于焚燒,農民就難免會選擇焚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