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近日湖南雙峰縣村民用下跪方式,攔住縣委書記的車,請求關停當地一家長期排放毒氣污水的硫酸鉀企業。對此,博友認為,村民的這一跪,飽含太多的無奈與絕望,背后折射出相關部門工作的嚴重失職,普通公民環保維權步履艱難,地方環保困局亟待破解。而要根治“治污困局”,還得依靠法制的完善和制度的健全。
環保維權步履艱難
不少博友認為,村民“跪求治污”的現象,令人心酸不已。溪口村村民多次反映污染問題未果,最終不得不采取“下跪”這樣極端的做法來引起“一把手”對污染事件的關注,實在令公眾感到痛心。
博友“楊立波”認為,公民權利需要法律保障。需要追問,是什么原因讓村民不理直氣壯地走依法維權之路,而寧可“以尊嚴換權利”去向官員下跪。
博友“房清江”認為,“跪求治污”見證環境權益的卑微。公民環境權益法律地位的缺失,無法使得公民成為環境保護利益制衡重要的第三方。外部制衡的缺失導致了企業長期在高能耗、高污染的低端產業徘徊,也導致政府環境公信力的日趨微弱。
博友“周俊含”認為,關閉污染企業、治理污水、為百姓營造健康生活環境是政府的本分和職責所在。此次村民“跪求治污”實際上折射出當地環保等相關部門不作為、不履職。
誰為“下跪維權”承擔責任
有博友認為,企業排污激起怨憤,不能止于責令整頓,更須從嚴糾察,問責監管部門。
博友“房清江”認為,要逐步開放環境公益訴訟通道,嚴格制定企業排放標準,健全環境損害賠償法規體系,加大環境損害的民訴賠償成本,讓企業承擔違規風險和責任。
博友“錢桂林”認為,群眾利益無小事,更何況是涉及老百姓生命健康安全的環境保護。
如何避免“跪求治污”的悲劇重演,博友“楊立波”認為,應該疏通民眾依法維權的渠道,同時,讓廣大百姓更多地參與環保政績考核與問責,決定官員的升遷去留。
治污困局亟待破解
博友“王言虎”認為,“跪求”背后,正是環境公共治理的困境。環境治理,本有其內在邏輯。企業投建之初,政府必須向社會全面公開信息,包括可能產生的環境危害,并舉行居民廣泛參與的環評聽證會,環評通過,方能建廠投產。如果當時環保部門能對該排污企業進行嚴格環評,恐怕事不至此。
博友“溫江樺”認為,治理與保護環境,需要政府和社會的深層互動,不僅要保持自上而下的行政壓力,也要保證自下而上的民意表達《環境保護法》早就確立了依靠群眾保護環境的原則。群眾反映環境問題的意見,政府得有人聽,聽到了必須答復、解決;如果無動于衷,就要有懲罰。
博友“平草”認為,地方政府絕不能繼續走“只重發展,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更不能選擇“不作為”。切莫等到群眾舉報、群眾下跪,民意倒逼官員改革只能是官員自己打了自己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