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汪曉霞)昨晚,南京市連發3個規范性文件和5個配套細則,10月1日起施行最新的住房公積金政策。
據介紹,此次修訂的最新住房公積金制度惠及更多人群:一是規定單位中領取“居住證”的外籍及港、澳、臺籍人員,在公積金權益方面享有“國民待遇”,可繳存公積金。二是明確勞務派遣企業(用人單位)為勞務派遣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責任,使勞務派遣工在公積金領域享受到“同工同酬”。三是將進城務工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聘用職工,納入在職職工范圍,實行公積金強制繳存;與自由職業者簽訂《住房公積金繳存協議》,實行自愿繳存。同時,南京還允許公租房承租職工按照實際發生的租金額,提取住房公積金沖抵房租;特困職工也可憑市總工會審核、制發的《特困職工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為了加強公積金風險控制,南京對7種騙提公積金行為做出限定,包括:同一套住房在1年內只能提取一次公積金;非南京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取,需要提供社保關系轉移到外地的證明,或者在外地繳納社保的證明;職工與父母、子女以外人員購買同一住房的,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對提供虛假材料騙提公積金的,將記入公積金征信系統,限制其再次使用的資格。
此次南京還制訂了《利用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實施細則》,以促公積金支持保障房建設長效化。據悉,南京于去年9月獲得了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房項目建設的試點資格,目前已以委托貸款方式發放10億元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岱山片區公租房建設,今年已放款3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