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稱,全國有144個城市要建200個新城新區,圈地造城、圍海造城、削山造城等更是蜂擁而起。
一些地方大搞“造城運動”,只要能拉動GDP總量,即便老城區承載壓力并不大,或者新城區的醫院、學校、市場等相應配套不齊備,有些決策者也要大建新城,不僅吹大了房地產泡沫,還擠占了不少本該用于民生工程的資金,制約了百姓生活水平的提升,嚴重背離了城鎮化的初衷,加劇了浮躁和急功近利的社會氣息。
城市是一個有機的復合體,其發展有自身的客觀規律。筆者認為,建新城新區必須符合當地實際,做到順“市”而為。其一,在各項城市發展規劃時,要多征詢群眾和專家的意見,增加規劃的科學性、可行性。其二,要讓相關法律法規落到實處,對“權力審美”形成強力約束,遏制住地方政府一擁而上的“造城沖動”。其三,以產業為支撐,充分發展城鎮的傳統優勢產業,主推新興產業落地生根,通過產業集聚累積人氣??傊?,城鎮化應該是當地工業化、信息化等發展到一定程度的自然結果,雖然政府可以創造條件加速這一過程,但決不可因果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