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昨日頭版報道了當下愈演愈烈的盲目“造城”運動,抨擊了土地浪費、住房閑置、資金套牢等“造城”弊端。不久前,新華社剛剛報道過一些地方“誤入歧途”的城鎮化:“新城”變“鬼城”,地產泡沫向中小城市轉移;城鎮建設淪為“圈地運動”,地方與開發商聯手囤地;地方政府負債率逐年增長,借新債還舊債……媒體不約而同的共同關注,反映出“造城”問題的嚴重性。
改革開放以來,新城新區建設不乏成功范例,也曾是經濟發展的重要亮點。比如已經發展起來的深圳、浦東新區、濱海新區,正在發展中的南沙新區、前海新區、橫琴新區,都為打造中國經濟新的增長點、提高城市綜合承載力貢獻了巨大力量。不可否認,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鎮化進程的深入推進,適度拓展城市發展空間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但是,新城新區建設必須尊重經濟規律,必須進行科學規劃,必須堅持量力而為。然而,現實卻并非如此,許多地方政府熱衷于拉大城市發展框架,從省會城市到小縣城都在制定和實施規模宏大的城市新區建設計劃。最近,國家發改委課題組對12個省區的調查顯示,平均每個地級市要建約1.5個新城新區,144個地級城市竟然要建200余個新城新區。一方面是新城新區遍地開花,另一方面是城市規劃過于超前,動輒規劃數十平方公里建造新區,并頻現“20年站前列,50年不落后,100年不遺憾”的“國際化大都市”發展規劃。
李克強總理多次強調,新型城鎮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鎮化,要放在與工業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同步推進的發展視野中來謀劃,并告誡不能人為造城和再搞攤大餅式擴大,嚴防“空城計”。但是,部分地方政府卻將城鎮化看成一次圈地的機會,以新城新區開發的名義,將大量的農業用地“劃”為建設用地,以此來賣地建城?!吧蠈谜u下屆政府的地”的現象在不少地方非常突出,“一些地方按照其開發規模計算,地都賣到20年后了”。倘若能讓更多的人享受到城市生活的便利,“賣地建城”的城鎮化模式其實未嘗不可。但實際上卻是,不少地方的“造城”運動與實際脫節、與規律相悖、與民意相違,其結果注定不會帶來預期的繁榮發展。相反,更多的是“新城”變“鬼城”——“白天了無人氣,夜晚燈火零星”。在行政權力主導下的盲目“造城”運動,使得城鎮化表現出規模擴張先于產業培育的“攤大餅”式發展,不僅出現了產業分散、同質競爭、建設失序、就業困難等“城鎮病”,而且帶來了地方政府債務高企、房地產泡沫蔓延、經濟發展潛力透支等“虛火癥”。
地方政府一哄而上盲目“造城”,說到底還是以GDP為導向的發展思路使然。借新城新區建設推動土地升值,地方政府獲得高額土地出讓金,并以大規模的基礎設施建設帶動投資。“造城”之風猶如一面鏡子,既反映了單純靠投資拉動經濟增長的粗放型發展方式,同時也是政府決策脫離群眾、官僚主義的體現。一些地方領導習慣于拍腦袋盲目決策,不考慮地方經濟發展實際,不顧及老百姓經濟承受能力,不思考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沿用“GDP至上”的舊思維想問題,靠行政推動的老辦法謀發展,這是顯而易見的“四風”問題。對于盲目“造城”這類不得人心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這種發展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這種群眾反映強烈、隱患嚴重的發展頑疾,已經到了必須下猛藥、出硬招進行治理的時候。
城鎮化不是盲目“造城”,核心永遠是人的城鎮化。地方政府和官員需時刻牢記發展城市的目的是什么,聯合國人居署《伊斯坦布爾人居宣言》中的一句話切中要害:“城市必須成為人類能夠過上有尊嚴、健康、安全、幸福和充滿希望的美滿生活的地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