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幾二十幾層的高樓大廈頂端,圈占數以百平方米計的公共空間,堆起層層疊疊的假山,或者建起飛檐斗拱、亭臺廟宇,甚至蓄一池清水來種蓮養魚。從北京到蘇州,到深圳,再到鄭州,一系列“最牛違建”近日來連續曝光,如此大膽出格、匪夷所思的“想像力”足以讓人們驚呆。
人們自然而然便憤慨“有錢人”的跋扈和囂張。也難怪,這樣高難度、大工程量的違建自然不是一夜就能建成。比如,北京人濟山莊龐大的“空中別墅”,據說花了6年時間,在這樣可算漫長的施工過程中,有關監管部門哪兒去了?深圳那座“空中廟宇”幾年內持續遭到其他業主舉報投訴,為什么仍能巋然不動?于是,人們當然會對這些違建業主的所謂“特殊身份”和“后臺”滋生出各種猜疑和積怨。
好在,在有關部門此番顯示出的整治違建的決心之下,這些“著名”違建日前相繼收到執法通知,被列為執法對象,人們都拭目以待,期待能有一個公正的、令人信服的執法結果。這當然非常必要。然而,“最牛違建”因其招搖而人人喊打,如果我們只是憤慨于這種招搖,僅僅滿足于對所謂“特殊者”、“有錢人”的最終懲治,為一場有力的執法行動而歡呼,以為這樣一來問題就似乎得到了解決,那么我們無疑就會錯過探尋、反思這一問題背后的深層因素的可能。
撇開那些賺人眼球的豪華違建,看看我們的身邊,屋頂上“種”房、搭鐵皮屋等各種不起眼的“小型”私搭亂建,難道不是隨處可見,簡直習以為常嗎?這從一個側面說明,違建長期以來得不到該有的監管和懲治,似乎并不能僅僅用監管部門畏于權勢后臺和富人囂張這種理由來簡單解釋。這其中既有相關部門的不作為,也有監管機制的不順暢不健全,同時還有一些值得我們反思的東西。
試問,如果在缺乏監管的情況下,一旦有機會、有可能、有能力,又有多少人能夠不產生違建的沖動,或者有沖動而不付諸實施?無論最牛違建,還是普通違建,本質上都是對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直接或間接侵犯。事實上,人們如此普遍地熱衷于各種私搭亂建,其內里其實是對公共空間缺乏應有的敬畏,缺乏明晰的界限感,因而常常會毫無心理障礙地跨過“紅線”,自覺不自覺地侵害公共空間,從而妨害他人利益。
稍稍留心觀察一下我們周邊,幾乎隨處能看到這種社會深層心理的外在體現。有多少小區的公共綠地被鄰居們隨意圈占,用于自家種瓜種菜?有多少人在公共場所吞云吐霧而心安理得?有多少人在公共場合大聲喧嘩而旁若無人?又有多少人在景區、街道隨手亂扔垃圾而毫不知恥?
當然,我不能說,一個毫無心理障礙在小區公共綠地里種瓜種菜的人,如果他有一天有權有勢有能力,就必然會搞出“空中別墅”來;當然,圈占綠地和龐大的違建所帶來的危害也不可同日而語,但這兩者背后的邏輯是一脈相承的。如果一個社會普遍缺少公共空間的意識和敬畏,不能對個人自由和他人利益的界限有充分自覺,那么這種社會心理的土壤,加上缺少有效的監管,自然也就會“長”出大大小小如此之多的違建,然后在大大小小各種違建的塔基之上,又“長”出“最牛違建”這樣夸張而極端的畸型之果。
“最牛違建”該讓人們警惕的,恐怕絕不僅僅是其主人的權勢,也不是所謂“富人”的跋扈囂張,而更應該是滋養出它們的社會心理和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