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財政補貼出的問題,至少有三件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一是廣東省科技廳長李興華被查與LED補貼有關。由于掌握著產業補助資金與科研經費的發放大權,科技信息系統已成腐敗高發區,主要是各類騙補亂象。審計署報告顯示,廣東雪萊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騙補345.5萬元。二是財政部企業司綜合處原處長陳柱兵,被控利用手中的國家專項資金管理權,10年間單獨或伙同他人收受財物2400余萬元。申報國家專項資金的企業要將20%的劃撥資金作為回扣行賄主管官員,儼然成為業內潛規則。三是2013年6月,國家審計署公布對節能補貼項目的部分審計結果,格力、TC L等8家企業騙補超過9000萬元,數額巨大但仍被專家解讀為冰山一角。
財政補貼為何成了“唐僧肉”?財政補貼是指財政為了實現特定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目標,向企業或個人提供的一種補償。主要是在一定時期內對生產或經營某些銷售價格低于成本的企業或因提高商品銷售價格而給予企業和消費者的經濟補償。其目的是為了支持生產發展,調節供求關系,穩定市場物價,維護生產經營者或消費者的利益。從政府角度看,支付是無償的;從領取補貼者角度看,意味著實際收入的增加。可以說,財政補貼是為了某種目的而從牙縫里擠出來的錢。但是,財政補貼一旦被腐敗分子盯上就成為“補貼腐敗”。居然被媒體稱為“財政鴉片”。如第一財經日報8月2日頭版的醒目標題就是《LED腐敗背后:吃“財政鴉片”步光伏后塵》。“鴉片財政”是中國近代史上的一個特殊概念,是一種恥辱。沒有想到現在媒體卻把它拿出來用,這反映了媒體記者對“補貼腐敗”的無奈與憤怒。
當然,“補貼腐敗”也不是就這區區幾件,“跑部錢進”也是指形形色色的補貼,這其中也是隱含著大量的“補貼腐敗”。扣除“跑部”的成本,真正用到各項事業的又能有多少?各地利用地方駐京辦的關系網,在各部委部門跑動“勾通”,達到要項目要資金的目的,不僅“上面”早已“心照不宣”,而且在“下面”更以此為衡量一個干部能力、政績的重要標準。“跑部錢進”產生的根本原因是“權力部門化”“部門利益化”所導致的財政支出隨意性。遺憾的是,財政部提出要對轉移支付制度動大手術,居然遭到一些部委的反對。難道非得等到“出大事”才同意改革嗎?
實在要使用轉移支付的,也要參照國際慣例積極予以完善。在“公平優先、兼顧效率”的原則指導下,中國目前的轉移支付應以一般性補助為主,專項補助為輔。一般性補助沒有給地方政府規定資金的具體使用方向,只是成為政府財力的一種補充,下級政府對這項資金有較大的支配權,主要目的是用來平衡地方預算,滿足地方履行職能的基本開支需要,使地方達到起碼的公共服務水平。一般性轉移支付更能體現公平。專項轉移支付由于規定了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用途,有的甚至附帶了一些條件,下級政府只能在規定項目中使用,因此,專項轉移支付更能體現上級政府的政策意圖,貫徹產業政策,更能有效地配置資源,保證經濟高效運行。但是,從財政實踐來看,專項轉移支付又最容易成為“腐敗的窩子”。
因此,專項轉移支付中用于產業發展的補助,能用減免稅的應該盡量用減免稅的方式,少用人為因素較多的轉移支付。減免稅是為了解決按稅制規定的稅率征稅時所不能解決的具體問題而采取的一種措施,是在一定時期內給予納稅人的一種稅收優惠,也是稅收的統一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具體體現。從政府角度看,減免稅的實施意味著在一定的時間和范圍內政府的可支配財政收入的減少。從納稅人的角度看,減免稅政策的獲得意味著在同等的資源使用情況下,納稅人的獲利增加,納稅人將會增加投入、增加工作時間或改變投入方式以獲得更多的比較利益。這正是減免稅的經濟刺激調節作用。減免稅最大的特點就是廣覆蓋,公平且公正。今年8月1日起實施的小微企業月收入低于2萬的免增值稅、營業稅,就使得一些小微企業一年能夠減少近1萬元的負擔。
(作者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