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我國正在著手進行第三次經濟普查,普查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3年年度資料。業內人士建議,能否借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之機進行住房普查呢?對此,國家統計局有關人士和專家均表示困難重重。無論是此前的第六輪人口普查,還是如今正在開展的第三次經濟普查,均未有實質性的住房普查環節。專家稱,部分官員房產太多,是住房普查的一個阻力。(7月2日《中國經濟周刊》)
原鐵道部長劉志軍案涉374套房產被追回,“房爺”被舉報有192套房,“房媳”家族在北京等地有十余處房產……正是部分官員房產太多,才需要敢于較真,發揚“亮劍”精神。部分官員房產多,筆者認為這不該成為經濟普查未碰住房的理由所在。近年來,“房叔”、“房嬸”、“房爺”、“房妹”不斷沖刷公眾的眼球,如能來一次徹底的住房普查,定能秒殺這些“房字號”,可以倒逼官員財產公示,可謂“一箭雙雕”。
進行個人住房普查,可以掌握居民真實的住房狀況和住房需求,全面掌握住房存量、結構狀況、居民住房消費的真實需求,為科學制定住宅建設發展規劃,合理調整住房供應結構提供依據,對于改善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切實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促進住宅與房地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何況,我國在房改之后就再也沒有進行過房產普查,故此,越是艱難越要向前,將壓力變動力,做到在困難中前行、在壓力中奮進,讓住房普查在民意的推力下,逐一擊破,最終找出解決方案。部分官員房產太多不能成為住房普查的攔路虎,而應成為全國性“房產普查”的一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