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撈外快,占道擺地攤,換了馬甲我也認識你!”武漢有網友日前發帖稱武漢洪山區城管局一城管員晚上化身為練攤小販,在路邊占道擺攤賣茶杯。這條微博迅速引發輿論熱議。批評者稱,“身為城市的執法者,口口聲聲要我們為創建文明城市做貢獻,自己卻以身試法”。也有支持者認為:“城管也是人,也要養家糊口,也要穿衣吃飯。人家利用晚上休息時間擺地攤賣茶杯,賺點小錢貼補家用,有啥可指責的?”
在一個多元化的社會里,對一個事件出現多元化的聲音是再正常不過的。但網友的道德判斷和價值判斷,并不能替代法律判斷。依據洪山區城管局與武漢市城管委有關負責人事后的證實,微博反映的練攤小販確實是洪山區城管局一正式城管執法隊員,而并非“臨時工”。依據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公務員不得經商。作為執法人員的城管,哪怕是非工作時間練攤,也有違法律。至于練攤還涉及占道經營,這正在城管的職能范圍之內。且不說這種行為是否有以權謀私之嫌,單是明知故犯、苛他寬己的漠視自己執行的規則,已構成了對法律和對城市管理的褻瀆。鑒于此,我們還可期待武漢城管部門進一步的信息披露。
而在官方更具體的解釋和處置出臺之前,圍觀者也大可先收起道德大棒。從現有報道看,此事還有不少待解的謎團。比如,武漢城管委15日的官微曾回應稱:經查實,網友爆料圖片中的執法隊員系洪山區城管局執法大隊直屬七中隊正式執法隊員桂某,33歲,學歷本科,2003年5月考入洪山城管局,2007年通過司法考試,平時表現優秀。從桂某的簡歷來看,我們完全無法讀出他業余出來練攤的原因。若是為生活所迫,一位通過了司法考試的本科畢業生大可選擇離開城管崗位,去選擇干律師這樣的法律行當。在當下這個復雜的轉型時代,雖然并不能保證每位律師都能步入豪富階層,但養家糊口是沒有問題的。
事發至今,爭議仍在繼續,武漢城管部門也留下了“正在調查”等開放性的信息披露空間。但從事態的發展來看,平息輿情激憤、避免無謂爭議,最便捷、最經濟的方式,還是讓當事人桂某自己出面說明。“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各各不同。”每一位出來練攤的小販,也各有各的原因。從理論上說,桂某的練攤也存在多種可能。有網友的一條“神吐槽”稱,人家在體驗生活,以便更好地文明執法。這一解釋被認為遠超“臨時工”和“家人重病”。但這些毫無根據的猜測,很可能離真相甚遠。與其任由網民“我猜我猜我猜猜猜”,武漢城管部門的調查結論或當事人的自我解釋真該加快公開的速度。畢竟,“白天查占道、晚上去占道”的職業沖突,在社會上不太可能帶來多少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