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端午假期到來,延安城管臨時工跳踩商戶頭部事件逐漸告一段落之際,一篇名為“致廣大關心‘延安5•31事件’網友的一封信”的網帖,再度引發激烈爭議。作者以被踩頭者劉國峰的口吻,稱“我也有一定責任”,希望“不要因為這樣一個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圣地的形象”,讓網友讀罷摸不著頭腦。(6月12日《燕趙都市報》)
幾天前網絡上被猛踩頭部的弱勢商戶,在踩頭者“對不起”的迅猛攻勢下,忽然大度地高呼“沒關系”——這從情感上讓很多剛為之喊冤叫屈的民眾難以接受。最為詭異的是,這封公開信稱,“在這個事件中,打人者固然不對,但客觀地說,我也有一定責任,我想,當時我如果能冷靜處理,不要太過沖動,也許可以避免肢體上的沖突。在此向在這件事中受到傷害的人們道歉。”寥寥數日,該修煉到怎樣的境地,當事人才會對人神共憤的屈辱自我反省呢?
這封信弄得曾經義憤填膺的網友很糾結,就像主持人孟非在微博上點評的:“信的內容歸納起來大約是三點:1、城管打我是有一定道理的;2、城管局的善后我是滿意的;3、延安的形象才是最重要的”。更有網友直言這封信就三字,“太刻意!”,分析稱“公開信發布的網站是西部網的陜西論壇——太刻意;發布公開信后被西部網推薦并被陜西論壇置頂——太刻意;公開信的措辭那么得‘善解人意’與‘寬宏大量’——太刻意!”結論就是“公關痕跡太明顯。鑒定完畢!”
在理解這份糾結之前,有幾個前提是毫無疑義的:一者,被踩頭商戶選擇以怎樣的方式重新定義與城管的關系,這是當事人的自由。理解體恤也好、永不原諒也罷,甚至“不打不相知”,都是無可置喙的現實可能。二者,沒有人非要以誅心之論要求商戶與城管必須死磕下去,這種互戕的傷害游戲,說到底沒有贏家,也不是公意關切并監督推進的本意。然而,誰也不能否認,此事的“圓滿解決”,民意跟進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公眾的糾結恰恰在于——受委屈的時候,咱幫你說話;妥協了之后,反倒優雅地嫌幫你說話的人“聲音太大”,這是什么邏輯?
群眾的眼睛不僅是雪亮的,更是善良的。更多人認為這封信背后另有“隱情”:譬如生意還要做,日子還要過,思前想后,不“表示表示”,容易在抽象的正義下成了生活的“烈士”。只是,這封信就像PS技術不高的懸浮照,反而成為探尋真相的一種路徑。譬如我們會問一個最核心的問題:為何作惡者沒公開懺悔、反而是被害者先公開自責?被踩頭商戶向“受傷害的人”道歉,這種形式完美、邏輯混亂的措辭,究竟是誰腦子不靈了?
只能說這是一封失敗的公開信:如果是當事商戶的個人行為,則這樣的行為深深傷害了曾幫助其主張權益、伸張正義的淳樸民意;又如果是地方部門的權力作為,則如此破綻百出的危機公關,不僅不能彌補權力的乖張,更欲蓋彌彰地透露出程序正義上的某種“戾氣”。城管與商戶之間如何相處,并不取決于一封信的技術,而是取決于城市治理與權益平衡的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