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一段實拍延安城管暴力執法的視頻引起廣泛關注。視頻顯示,一名城管雙腳跳起猛踩一名男子頭部,致其重傷住院。目前,涉事的城管人員已被停職,延安警方也成立專案組,對此案進行調查核實。而就在前不久,廣州市28歲的城管協管員溫一明遭小販圍攻,被剝衣掐脖。
一邊是城管打人,引發市民的嚴厲譴責,暴力、兇殘、冷血……成為了他們的代名詞。一邊是城管被商販追打,行政執法主體人身安全受威脅,讓人無法理解,引人深思。兩起負面典型案例,再次將城管推向了輿論的風口浪尖,或口誅筆伐、嚴厲批評,或痛定思痛、深刻反醒。不禁思索,“城管”道路到底該如何走?“絕處”時能否“逢生”?
的確,在中國,從事“城管”工作非常之難,可謂地處“絕處”。一則,在中國現行的體制機制下,“城管”被寄予以太多的期待和關注,市容市貌、控違拆違、經營秩序、車輛停靠、戶外廣告、渣土運輸、馬路市場……但凡是與城市有關的事務,都可能與城管沾得上邊。于是,他們成了城市管理的“萬金油”、“排頭兵”。領導、市民們寄望于通過城管部門的努力,讓城市干凈、舒適、整潔、規范、有序。然而,城市中普遍存在的市政基礎設施不配套、功能不完善、布局不合理等問題,僅憑城管一家之力,就能讓城市脫胎換骨,舊貌換變顏?由此可見,其壓力之大,難度之高,可想而知。
其二,城管組織運行困難重重。一方面,城管工作崗位責任重、壓力大,風險度高,尤其是一些極端惡劣事件發生后,不少人給城管戴上了一幅“有色眼鏡”。社會不認同,親朋不理解,不少大中專生不愿意選擇城管職業,造成了城管人員隊伍薄弱,綜合素質普遍較低,執法力量簡單。另一方面,在現行的法律法規框架內,國家尚未出臺專門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城管部門現在的執法依據往往是一些地方性政策、規定,或者是“借法執法”。執法主體不明晰,執法依據不足,致使簡單、粗暴等不文明執法屢屢發生。
其三,新時期社會矛盾突出。隨著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特別是征地失地農民,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資料,又缺乏一技之長,迫于生活的壓力,為了求生,他們開設路邊店、馬路攤,擺攤設點,占路經營,渴求通過自己的努力,能夠在城市尋得一塊立足之地。然而,城管的工作職責注定了與他們終究是一對“天敵”,于是你來我跑,你拉我拽,你爭我奪的“游擊”和“博弈”每天都會發生,上演出爭吵、悲情、傷感、淚水等一幕幕畫面。此時,不少市民都對農民抱以憐憫、同情之心,誰又曾想到,若農民的社會保障能保證,生活就業路子能拓寬,大街小巷還會有那么多游走商販?他們間的“對抗”還會頻繁上演嗎?
正如央視記者白巖松所說,在生活中當遇到瑣事時,我們都盼望著有城管來管管,看到城管暴力執法時,我們厭惡,甚至是憎恨,而看到違法違規者打城管,大家也應該覺得不對,這就是城管面臨現實的兩難困境。因此,“城管”的存在必要也必須。
地處絕地,更要重生。城管部門在加強自身建設,苦練內功,文明、規范執法,重樹形象的同時,更寄望于當地政府、職能部門的頂層設計,期待法律法規更完備,體制機制更健全,城鄉發展更同步,社會保障更到位。
此外,還希望市民給予城市管理工作更大的關心和幫助,積極行動起來,盡己之力,講文明、棄陋習、樹新風,共同構筑美麗、舒適新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