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本職工作就獲取巨額獎勵,是一種奇怪的現象,這種“公仆理念”要不得
近日,延安城管人員與商戶沖突事件再起波瀾。輿論關注焦點已轉移至該局局長用車超標。對此,延安城管局紀委書記表示,車是長慶油田公司“獎勵”給城管局的,具體是因為城管局自來水公司曾全力以赴處置漏油事件。
長慶油田發生漏油,污染到當地水庫,自來水公司全力搶險以保障百姓飲水安全,難道不是其本職所在嗎?如果說一個單位因為做好本職工作就能獲取巨額獎勵,那么農民把地種好了,是不是有關部門應該給農民發獎金?工人努力生產質量過硬的產品,是不是質檢部門應該給工人發獎金?退一萬步講,就算值得表彰,石油公司獎勵城管局的這筆“具體錢數說不準”的資金,其獎勵對象也應該是參與搶險的工作人員,或者整個城管局,憑什么被用來給局長一個人配豪車呢?
總之,石油公司給城管局發獎的行為令人驚詫,或許其背后還隱藏著不為人知的秘密。筆者擔心的是,這種奇怪的“獎勵”或許反映了一些基層的現實——總有一些官員認為慢作為、不作為甚至亂作為,才是為官之道;做了本職工作就該被表揚甚至獎勵。這種“公仆理念”實在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