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晚,湖南籍女子王岳清不慎掉入廣州科韻路一橋下涵洞的暗渠里,同行者立即報警,但直到42小時后才開始專業的搜救工作。昨天下午,現場勘測人員通過探測儀器發現疑似王岳清的“影像”……
“重播”王岳清從出事到探到疑似遺體的過程,能夠清晰地看出相關部門對生命的態度——
位于廣州科韻路西側北環高速橋下的這個涵洞,常有許多人穿行其間。涵洞里有暗渠,卻沒有防護欄,沒有警示牌,甚至沒有燈光!廣州在安裝價值不菲的中華燈、在大搞光亮工程時,卻沒人留意到這些邊緣地帶。
據城中媒體描述,王岳清掉進暗渠時,同事立即報警。約20分鐘后,警方趕到現場勘查,消防、醫護人員也來到現場。由于雨勢過大,消防人員只能用木板之類的物體在暗渠開口處探測,但沒有收獲。
王岳清的家屬四處求助,多個部門的人都是“到了一下就走了”。昨日下午2時50分,廣州市天河區市政維修隊人員帶著探測及圍蔽工具來到現場,又因大雨而不得不暫停搜救。直到下午3時20分,廣州市政人員才在涵洞外設置圍蔽工具,并開始挖掘作業。下午4時29分,現場勘測人員才通過探測儀器,發現在落水點下游150米處的疑似遺體。
從3日晚上9時許事發報警開始,到昨天下午3時20分正式開挖,其間歷經42個小時,相關部門一直在“協商”……
這樣一個常有人通行的涵洞,為什么不把它修得更適合人們行走?洞邊的暗渠為什么不加圍蔽或警示?專業救援為什么不在第一時間出現?如果一開始就有專業設備,及時發現王岳清所在的位置,王岳清會否及時得救?
廣州是一個雨水充沛的城市,水漫街道,就會讓地上的溝渠坑地成為陷阱。陷阱如果不做安全處置,那么天上的雨就會常常釀成人間的淚,日常的生命之水就會變成生命禍水。
可是,在幾乎年年都有水患的廣州,路上的隱患卻時有出現,而相關部門在需要搜救時反應遲鈍,連查看地下水道的相關圖紙,有關部門都不能第一時間拿出來……
今年3月,長沙一女生在大雨里掉進沙井,引發全城大搜救。廣州方面難道完全沒有從中吸取經驗教訓,檢查城市存在的隱患,探討出現類似事故時該如何營救處理?從這次失敗搜救中可見,廣州的相關部門對搜救工作缺乏預案,在出現緊急情況時,他們沒有一步到位,派出配有專業營救設備的專業營救人員,以致貽誤了搜救時機。
2010年,時任廣州市長萬慶良曾說過這樣的狠話:“我在這里宣布,今后誰弄的沙井蓋,誰沒有管好,造成人員死亡的,就要追究這個單位領導的責任!現在我講得很清楚了,人命關天的事,絕不會客氣!”
如今出事的盡管不是沙井蓋,但性質顯然與沙井蓋相同,并且出現搜救不及時的失誤。那么,當年市長發出的“狠話”還管用嗎?誰該承擔這人命關天的責任?——但愿此事不要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