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聽講城鎮化建設,直到這次換戶口簿,我才真正的感覺到城鎮化建設的腳步悄然在動。”陜西省吳起縣的農民劉先生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
他所在的吳起縣是全國首批、陜西省唯一的農村改革試驗區。截止5月29日,吳起縣已經完成了戶改工作,原有的“農業”“非農業”戶口劃分,將公民戶口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而讓陳先生寬心的是,更換戶口簿后,在保持原有土地、宅基地等政策利益“五個不變”的情況下,他還可以在教育、計生、最低生活保障等六個方面享受與城市居民一樣的福利待遇。
而這正是我國城鎮化改革再次集中提速的基層一幕。
5月6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明確指出,年內將出臺居民證管理辦法,分類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對此,很多專家以及學者認為戶籍改革將成為推動新型城鎮化改革的突破口。
“之所以再提戶籍改革,或許是更大層面及城鎮化的利益倒逼而致。”多位省一級地方政府官員分析稱,借助降低戶籍門檻,大量的土地資源也將得以順利撬動。
撬動土地
拿到了新的戶口簿,劉先生向記者表示,最大的改變是醫療和教育上與城鎮居民“看齊”。不過目前這些福利還只是一種承諾,劉先生表示期望不會太高。
而這次“換本”保留了其原有的福利,這讓他覺得更實在。
“農村戶口的福利主要體現在土地上。隨著國家政策的利好,農民現在已經不用在繳納公糧,同時還可以享受國家相應的農業補貼款,每畝地每年接近100元的補助,同時還根據種植的農作物不同予以相應的補助。”
戶口與福利捆綁的現實,讓一方面失去了土地,另一方面卻不能享有同樣的保障,成為農民最主要的擔心。此次西安的戶籍改革先試先行,城鄉福利“并軌”意圖顯著。
在陜西省已發布《關于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與此配套的是加快實施城鄉統一的居住證制度。主要以農民工為重點,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同時鼓勵人口向中小型城市集中。
在這次戶籍制度改革的過程中,派出所的戶籍人員告訴劉先生,目前農民所屬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均不會隨著戶籍改革的變化而發生改變。“但是他們也說政府鼓勵農民將所持有的土地通過經營權的流轉,讓小部分有能力的人來經營。”劉先生告訴記者。
陜西省發改委方面人士表示,劉先生所說屬于農村承包地經營權的流轉。
“我們是要培養一批職業農民來建設糧食基地和蔬菜基地。”上述陜西發改委人士稱。
政府給出的愿景很好,但是像劉先生這樣以土地為生的人卻也有自己深切的擔憂:一旦讓少數人掌握土地,那么自己有可能就成為真正的“失地農民”。
“一旦年齡大了之后,無法在承擔繁重的勞動,如果沒有完善相應的養老機制,或許生活質量會不如現在。”劉先生說。
此番福利“并軌”,顯然是在為鼓勵農民實施“土地流轉”派出了“定心丸”。
根據上述《意見》的顯示,陜西省將建設1000個新型農村示范社區。同時建設10個整鎮連片的糧食基地。
根據有關機構的保守估計,在未來數年,我國中東部18個省區可流轉的集體建設用地接近100萬公頃,此外,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規模則將更為龐大。
“向規模要效益”是此輪土地流轉的核心指向。在江蘇城鎮化的建設進程中,就有國務院層面的領導表示 “土地也能產出黃金(1394.00,-18.00,-1.27%),但小塊不行,要靠大塊”。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展戰略和區域經濟研究部部長侯永志指出,我國已有城鎮化模式根本特征是“人地分割”。“通過戶籍改革解決土地資源的大量占取和低效利用”與“大量農業轉移人口無法融入城市”是推進健康城鎮化必須解決的核心問題。
誰來埋單?
“由農村戶口變成居民戶口,看似簡單,但背負的諸多隱性的福利政策都需要有人來埋單。”陜西高校的一位學者向《中國經營報》的記者表示。
目前吳起縣的總人口不到13萬人,但是農業人口卻超過10萬人,農業人口比重高達75%以上。經歷此番戶籍改革,按照之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測算,一個農村戶口變成居民戶口,相應福利所需要的資金8萬元,那么吳起縣為此將要付出80億元。
而按照吳起縣財稅局的數據,2012年吳起縣全縣累計完成財政總收入僅53.2億元。其中地方財政收入完成26.3億元。
顯然,城鎮化推動的戶籍改革將給這座縣城帶來巨大的財政缺口,而這個缺口如何彌補直接關乎劉先生們替換身份后的權益保護能否落實。
上述陜西學者表示,如此龐大的代價,如果沒有中央以及省市財政的支持,地方財政是很難完成的。
目前以戶籍人口計算的城鎮化率僅為38%。52.6%的城鎮化人口中還有近15%、約2.34億的農村戶籍人口雖然進入城鎮,但無法享受相應的市民待遇。
誰應當為城鎮化的改革來埋單?上海交大金融學院副院長朱寧曾公開表示,由中央代表地方政府發更多的市政債為城鎮化埋單是一個很好的方向。
“應盡快研究建立與新型城鎮化建設相適應的地方稅收制度體系,啟動新一輪分稅制改革。”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發起、資助并發布的《對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的若干認識與政策建議》報告中對此進行了專門的探討。其中強調結合新型城鎮化帶來的土地增值、工商及服務業繁榮,考慮適度賦予城市政府一定的稅收立法和征管權,建立以財產稅、資源稅、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使用者付費等一攬子綜合性地方稅收及其征管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