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5-25 10:25:58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孫乾
東方網5月25日消息:房產稅改革試點、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方案、城鎮化發展規劃、戶籍制度改革……這些關系中國未來發展的關鍵性改革要點,昨天一并出現在《關于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
這份由國家發改委提交、國務院批轉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今年經濟體制改革的7項重點工作,涉及行政體制、財稅體制、民生保障等方方面面。其中明確,今年將逐步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并研究制定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方案,備受關注的城鎮化發展規劃也將在年內出臺。
【行政體制改革】政府機構改革推及地方
今年新一屆政府成立之初,即啟動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此次意見明確,將深化政府機構改革,完成新組建部門“三定”規定制定和相關部門“三定”規定修訂工作。組織推進地方行政體制改革,研究制定關于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的意見。
同時,進一步簡政放權,下決心減少審批事項。抓緊清理、分批取消和下放投資項目審批、生產經營活動和資質資格許可等事項,對確需審批、核準、備案的項目,要簡化程序、限時辦結相關手續。嚴格控制新增審批項目。
意見對于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方式提出創新性要求,要加快出臺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推動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并要進一步深化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解讀
行政審批事項要減三分之一
據了解,4月24日和5月6日,新一屆政府已召開兩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對擬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等事項進行了審議,最終確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共133項。
此前,經過六輪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國務院共取消和調整2497項審批項目,在簡政放權上已經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從總體看,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直接干預仍顯過多,投資體制和財稅體制改革滯后,行政審批事項仍然較多,一些領域的審批事項程序繁瑣、辦事效率低下,還存在變相設置審批事項的現象。
而調整機構、轉變職能,可謂是本屆政府的首要大事,其中,放權則是此次機構職能轉變的一個鮮明特征。新一屆中央政府明確提出,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國務院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要減少三分之一。
5月13日上午,國務院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動員部署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工作。這一表態再次彰顯了新一屆政府改革的信心和決心。
【財稅體制改革】房產稅試點范圍將擴大
針對財政預算制度,意見明確,要推動建立公開、透明、規范、完整的預算體制。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減少、合并一批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
按照意見,營改增試點的范圍將進一步擴大,全國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將納入試點,還將擇機把鐵路運輸和郵電通信等行業納入試點范圍。
同時,按照意見的要求,備受關注的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的范圍將進一步擴大。鐵路投融資體制的改革也將提上日程,我國將建立公益性運輸補償制度、經營性鐵路合理定價機制,為社會資本進入鐵路領域創造條件。此外,支線鐵路、城際鐵路、資源開發性鐵路所有權、經營權率先向社會資本開放,通過股權置換等形式引導社會資本投資既有干線鐵路。
解讀
盛傳多個城市納入試點范圍
從上海到重慶,房產稅在中國“破冰”整兩年,但對于房產稅是否擴容的爭論也一直不絕于耳。據不完全統計,僅去年以來傳出“納入試點范圍”的就有湖南、湖北、廣東等地的多個城市。近期,房產稅試點會否擴大再次成為市場熱點話題。
財政部曾將“穩步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列入2012年的工作重點之一,發改委也曾在去年下半年表示“穩步推進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但在兩部委公布的2013年工作安排中,均未涉及房產稅。
因此,業內人士揣測,雖然不少城市都已啟動房產稅的準備工作,但目前現有住房結構復雜、產權不夠明晰、技術細節有待考量,加之涉及多方利益,試點擴大工作恐難在近期有所推進。此外,由于房產稅涉及到土地制度改革、房地產稅制結構改革等,其征收的法理依據也面臨頗多爭議。
但是,此次意見明確,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的范圍將進一步擴大,實質已經明確了房產稅將擴容的事實。
【民生保障制度改革】基礎養老金將全國統籌
意見對于基本民生的保障傾注筆墨較多,其中明確,要整體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整合城鄉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職能,逐步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同時,對于備受關注的養老金全國統籌的問題,意見提出,要研究制定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方案。
此外,還要健全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有序推進公租房、廉租房并軌。
針對群眾詬病較多的食品安全問題,意見稱,要建立最嚴格的覆蓋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建立健全部門間、區域間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聯動機制。完善食品藥品質量標準和安全準入制度。加強基層監管能力建設。同時,充分發揮群眾監督、輿論監督作用,全面落實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機制。建立實施黑名單制度,形成有效的行業自律機制。
與此同時,還要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制定加強大氣、水、農村(土壤)污染防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還提出要制定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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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互濟共濟能力有望升級
去年年底,中國社科院發布的《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12》引起了人們廣泛關注。報告稱,2011年養老金收不抵支的省份達14個,缺口達767億元。
輿論普遍認為,養老金進入全國統籌是大勢所趨、有利無弊。其意義在于,會使基本養老體系的籌資能力、供給能力提高一個層次。省級統籌時,有些省有結余,有些省有虧空,無法互相調節,全國統籌后,調節能力提升了,就是社保互濟、共濟能力方面的升級換代。
但是,這項被呼喚已久的改革問題,卻因存在難點步履維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曾坦言:“適當地、穩妥地銜接地區之間的利益關系是一項難度很大的工作。”他指出,全國統籌的困難主要是由于我們國家地域遼闊,地區之間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平衡,收入水平也很不一樣,即使是按照同一費率和比例計算的繳費以及支付水平,在地區之間的差異也很大。
【城鎮化改革】年內出城鎮化發展規劃
城鎮化改革方案的制定成為近日熱點,其發展規劃備受關注。此次意見明確,要以增強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吸納就業、人口集聚功能為重點,開展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優化行政層級和行政區劃。實施好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試點。有序推進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一體化,創新城鄉社會管理體制。
與城鎮化改革方案相配套的是備受關注的戶籍制度改革。意見要求,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轉移人口情況,分類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統籌推進相關公共服務、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將基本公共服務逐步覆蓋到符合條件的常住人口。
此外,還要積極穩妥推進土地管理制度、投融資體制等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改革,調研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同時,建立健全農村產權確權、登記、頒證制度。依法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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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改革或成城鎮化突破口
在中國下一個十年的歷史進程中,城鎮化因其蘊含的強大內需潛能而被認為是助推中國經濟增長的最強勁引擎。然而,如何進行城鎮化改革,正考量著決策層的智慧。
實際上高層已經形成共識,阻礙城鎮化的體制藩籬已經嚴重制約未來經濟增長,甚至還會醞釀社會危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主任李鐵曾表示,破解中國城鎮化的改革難題,有三個制度障礙是繞不開的,分別是土地管理制度、戶籍管理制度和等級化的城市行政管理體制。其中,戶籍制度或許是重要的突破口。
在這些難題中,土地管理制度和戶籍制度已經被明確提及并且上升到重要的位置。目前,關于這些改革方案的落實成果還需要進一步驗證。城鎮化改革自然任重道遠。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有關負責人在昨天舉行的媒體通氣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說,制定城鎮化發展規劃十分重要,目前正由發展改革委牽頭、有關部門參加,按照“十二五”規劃制定城鎮化發展規劃,年內會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