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近日下發《關于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的通知》,要求各地綜合運用各項政策措施和服務手段,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半年內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
《通知》指出,要采取9項措施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一是開展實名登記。地方各級人社部門所屬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臺要面向所有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包括戶籍不在本地的高校畢業生)開放,辦理求職登記或失業登記手續,發放《就業失業登記證》,摸清就業服務需求。二是提供職業指導。對實名登記的所有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各地都要提供更具針對性的職業指導。三是提供就業信息。對有求職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及時提供就業信息。對吸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企業,幫助其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四是提供創業服務。對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納入當地創業服務體系。五是開展重點就業幫扶。各地要將零就業家庭、經濟困難家庭、殘疾等就業困難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列為重點工作對象,提供“一對一”個性化就業幫扶,確保實現就業。六是組織就業見習。對有就業見習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及時納入就業見習工作對象范圍,確保能夠隨時參加。七是組織職業培訓。對有培訓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各地要結合其專業特點,組織參加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按規定落實相關補貼政策。八是提供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地方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為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檔案托管、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等一系列服務,簡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效率。九是加強勞動權益保護。各地要加大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招聘過程中的欺詐行為,及時糾正性別歧視和其他各類就業歧視。加大勞動用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方面的勞動保障監察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