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城市的增生和擴張
許多人認為,中世紀的社會生活是寡淡蕭索的,中世紀城鎮則是停滯不前的;實則不然。中世紀生活節奏比起20世紀來,當然很不一樣。20世紀生活節奏的活力是富有破壞性,足以毀滅人類自身;而中世紀是一段經常變換,有時候還是社會劇烈變化的歷史。城鎮出現了,發展了,增多了……這樣的過程貫穿了10—15世紀的歷史進程。所以我們就要問:中世紀的城鎮如何適應同時期人口的日益增長?如果這種增長達到某種極限,又該怎么辦?
本來城鎮發展有其自身的物質界限,這就是城墻。但是,如果說一道簡單的木柵或者石頭城墻足以抵御軍事進攻,但卻絕對抵擋不住城鎮自身的擴展。從技術上說,拆毀城墻,削除城鎮繼續發展的障礙,或者拓展這個邊界,增加城鎮內部空間容量,都是件很簡單的事情。事實上,許多中世紀城鎮內的環形道路,正是這樣的產物,這些環路像大樹樹干里的年輪一樣,記錄了城鎮、城墻迭次被拆毀,又向外拓展的歷史變遷。以佛羅倫薩為例,1172年的工程已經是城墻的第二次拓展,而隨之不到一個世紀之后,就建造了第三道環路,圈進了更大的地區。當肚皮飽脹得不得了,實在受不了的時候,佛羅倫薩的市政當局——我們就這么說吧——就得放松自己褲腰帶了。
隨著郊區的不斷擴展,城墻也會緊隨其后繼續外推,不斷把新發展的城市地區包圍進來。特別是一些發展中城鎮,就是這樣做的。但是,到了16世紀時,火炮改進了,炮彈精準度提高,城防工事也就必須隨之改進提高;這樣一來,原來構造簡單的城墻不斷簡單外延的做法已經行不通了,已經不足以抵擋炮火轟擊。但即使是這個時期,中世紀城鎮擴展到了最大直徑的時候,其邊界地帶距離城中心也不會超過半英里(約合800米);也就是說,城里的每一項機構設施、每個朋友、親戚、伙伴,實際上就像是近鄰一樣,是步行就可以造訪的。因而在這樣的城市里面,你總會不期然地遇見許多熟悉的人,這是大一些的城市里絕對不可能的,除非你預先安排約會。那個具有歷史意義的愛丁堡城l英里的說法,是從城堡雕塔尖頂到郊區的圣十字架修道院(H01yrood Abbey)之間的極限距離。當中世紀城鎮規模超越了這一極限之后,城鎮,作為能夠發揮功能的有機體單元,實質上就已經不復存在了。道理在于,整個城市社區的結構和構造,是一個有邊界、有極限的實體。城市自身邊界的瓦解,預示著更大范圍內,整個文化不久也將會隨之解體。
當然,中世紀城鎮發展受到限制,部分原因還是受制于自然條件和社會條件,而絕非完全因為一道城墻的阻隔。比如說,水源供應和本地食品生產能力的局限、市政當局的法令和同業公會的律令限制(目的是防止外來人口無節制地來此地定居)、交通和通信的限制。這些局限只有一些發達地區的城鎮才能克服,例如低地國家荷、比、盧三個國家的城市,除旱路外還有水路可以維持繁忙的交通和通信任務。僅僅因為迫于實際生活需要的壓力,中世紀城鎮的水平方向的拓展極限很快就被沖破了。結果,在中世紀城鎮發展的最初幾個世紀里,只能興建新社區來容納剩余人口,這類社區雖然常常靠在母城附近,但終究是一些較為獨立的、自給自足的社會單元。而且,這種做法一直持續到17世紀的美國東北部的新英格蘭地區,許多城市還在競相效法。比如說,查爾斯頓(Charleston)附近就逐漸形成了沃本(Woburn)、戴德姆·米德菲爾德(Dedham Medfield)、坎布里奇·貝爾蒙特(Cambridge Belmont)等等,這些城鎮社區,都不僅只是一片片分散的房舍,而是具有城市和宗教性質的社區,它們有自己的活動中心,可以舉行宗教集會,還有自己的行政管轄機構。而且,直至19世紀時,還有伊普斯威奇(Ipswich)在俄亥俄州建造的此類城鎮社區,瑪麗埃塔鎮(Marietta,Ohio)。
簡單地說,單單限制城市面積和人口,并未能令中世紀城鎮停滯不前,控制城鎮發展的幻想隨之破滅了。而且,在中世紀早期,歐洲就出現了數以千計的城鎮性質的居民點基地,不僅如此,一些基地條件不太好的居民點還大膽地推進到優良地帶,以求克服自身發展的障礙。比如,呂貝克城就為了改善自己的防御條件和貿易通航,索性就整體遷移離開了原來的地方;舊塞勒姆(Old Sarum)也一樣,大舉遷移離開了因風蝕貧瘠而且出行不便的山坡地帶,來到河口地區的索爾茲伯里。總體上看,當時的城鎮建設,由于資金準備充足,物質條件和建設熱情高漲,效果都比較好,因而很少有現代城市建設的實例效果堪與媲美,個別因為戰爭破壞的地區恢復重建項目除外。不僅如此,在這種大規模的城鎮建設和發展中,參與執行和管理的,并非現如今那些唯利是圖、貪得無厭的房地產投機商。即使是在城市建設的投資行為中,對于長遠利益的關注也遠勝于眼前利益的追求。加上歐洲社會根深蒂固的封建土地意識,把土地資源看做最牢靠的保險和信用擔保品,看做完全不同于流動性資產形式和類別,就有利于吸引城市建設投資;這種觀念如此牢固,以至于直至現在,歐洲的這種觀念仍未完全消失。
由此可見,中世紀歐洲城鎮發展的一般模式,完全不同于緊隨其后的那個時期內城鎮人口紛紛向大型政治首都集中靠攏。中世紀城鎮化的典型模式,是許多小型城市群體,以及附屬的村落,相互構成積極有效的網絡聯系,臨近的地方還有許多小鎮,都星羅棋布分布在大地之上。根據法國地理學家愛麗舍·呂克律(Elisee Reclus)的研究發現,法國的村莊和城鎮,原來可能分布得非常均勻而有規律性;距離市場的最遠也不超過一天內能夠步行往返的距離。換言之,步行者的需求是決定因素:只要能夠走路,就能夠到達城里。而城鎮形式又完全依從經濟模式,而無論城鎮形式還是經濟模式,都偏愛小型單元,便于人與人之間面對面的交流。
至于人口分布情況,事實則很明顯。中世紀的城鎮人口規模,一般在數千人到4萬人之間;其中,4萬人是15世紀倫敦的人口總數。早些時,巴黎、威尼斯、米蘭、佛羅倫薩等城市,規模都曾經一度超過了10萬人口,但是直至17世紀這也還是鮮見的現象。這個時期即將結束時,紐倫堡當時已是繁榮之地,人口規模達2萬人,而巴塞爾城(Basel),這座同樣很重要的城市,人口卻只有8000人。甚至在北海沿岸的低地國家,那里土地肥沃,紡織業發達,處于資本主義剝削的嚴密控制之下,城鎮人口情況也不例外:1412年,比利時的伊普爾(Ypres)只有10376個公民;15世紀中葉的盧萬(Louvain)以及布魯塞爾的人口,在25000人至40000人之間;最大的城市布魯日,人口可能超過了7萬人。至于德國,城市生活則集中于150個“大”都市,其中最大的人口也不超過35000人。
這些統計數字,是歐洲黑死病流行之后的那個世紀統計出來的。有些地區在那場瘟疫中損失了一半人口。但是,即使把這些城鎮人口增加一倍,與現代城市人口的規模相比較,這仍然是微小的、分散的。只有意大利的城市人口比較多一些,原因是那里有古羅馬帝國的基礎,加之資本主義發展也比較早。至于城鎮人口開始變得擁擠,房屋建造得過于密集,房租日益高漲而居住面積縮小,以及向郊區擴散等等城市問題和情況,是在新城鎮建設能力普遍下降之后才開始普遍化的。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城市活力衰退,這些問題,我們將在以后的篇章里予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