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5年后,因年齡過大,環衛工謝若凡被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環衛局辭退。由于工作期間環衛局未與他簽訂合同,也沒有繳納社保,被辭退后的謝若凡沒有生活保障。他向法院起訴,要求芙蓉區環衛局賠償雙倍工資、雙倍經濟補償金、加班費等共計26萬余元。法院一審判決賠償5萬余元。(5月27日 《瀟湘晨報》)
從報道的情況看,謝若凡的情況并非個例。目前長沙共有約1.1萬名環衛工,其中有8000多名是臨聘人員,沒有勞動合同,也沒有“五險一金”。也就是說,目前芙蓉區的環衛工人中有超過七成的人,將來也可能面臨與謝若凡同樣的困境。而且,像芙蓉區這樣的情況,在全國并不鮮見。
一個環衛工人有沒有編制,待遇到底差別多大?今年初,十八大代表、鞍山市環衛工人范文學曾經向媒體這樣披露:在鞍山,編制外的環衛工人工資為每月900元,在編環衛工的工資超過2800元。兩種環衛工人所從事的勞動內容基本一樣,甚至編外工在一線活干得更多。換言之,有沒有編制,在職期間的經濟收入就相差三倍之多,退休之后待遇更是不可同日而語。
一線環衛工人獲得編制有多難?舉兩個例子吧:謝若凡工作了25年,從中年到白頭,最后得到的是“辭退”的結果;江蘇省鎮江市潤州區環衛所清糞隊隊長徐深海,辛苦清糞20多年,榮膺“全國勞動模范”等稱號,但至今仍然是沒有編制的臨時工。對于“謝若凡們”來說,想要一個編制,成為一名正式工,真是比登天還難。
雖然環衛系統有“編制向一線工作人員傾斜”的規定,但在現實中,這一規定往往成為一句空話。比如,去年某省會城市向社會公開招考457名具有事業編制的環衛工人,條件限定在30歲以下,大專以上學歷,稱此舉是“為提高和優化環衛工人的素質結構”,結果參加報考的大學生甚至是研究生一舉擊敗了眾多一線環衛工。
“寧愿一人臟,換來萬人潔”,是環衛工人奉獻社會的真實寫照。給長期在一線為社會公眾服務的臨時環衛工人們,解決一個正式編制,提高一些經濟收入,提供一份退休保障,是各級政府的職責和義務,也是他們應得的合理回報,更體現了社會的公平公正。
有關部門應當反思:為何有些人占著環衛工人的編制不干環衛工人的活,收入低微的臨時環衛工們卻要起早摸黑地干活?環衛工人編制究竟是給那些“死也要死在編制里”的人,還是應當給那些踏踏實實干活的臨時工?這些問題不解決,“謝若凡們”的困局就難以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