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國務院批轉的國家發改委《關于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對外公布。意見指出,“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為今年的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內容之一。
新華網5月24日消息稱,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有關負責人在當日舉行的媒體通氣會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說,房產稅經過多年調查研究,已經在上海、重慶進行了試點,現在正在考慮擇機擴大試點范圍,今年會有具體動作。
今年2月,調控樓市的“新國五條”出臺,稱“擴大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范圍”。此后,深圳等城市將開征房產稅的傳聞漸起。
而據《華夏時報》5月10日報道,深圳市地稅局副局長楊龍當時表示,盡管“新國五條”提出擴大試點范圍,深圳作為一線城市開征房產稅的可能性非常大,且具備征收房產稅的基礎條件,但深圳尚未收到過中央關于試點的通知,何時開征仍是未知數。
楊龍認為,從上海、重慶的經驗來看,目前稅收調控對抑制房價作用有限,只是輔助手段,如果以同樣的力度,深圳即使開征房產稅,也很難控制房價上漲。“需求在那兒明擺著,從城市人口、經濟總量和土地供給來看,深圳房價很難降下去。”
重慶與上海市于2011年1月28日起開始對個人住房開征房產稅,其中重慶稅率為0.5%或1.2%,上海適用稅率為0.6%。
據《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上海房產稅針對本市居民家庭、本市新購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非本市居民家庭新購住房。同時,《暫行辦法》也規定了人均60平方米以下可以免征等免征方案。
而據重慶市《關于進行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重慶市將征收對象限定為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高檔住房,重慶市無戶籍、無企業且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其中,高檔住房是指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宅。
開征兩年,隨著房價的上漲,重慶市房產稅起征點已經歷了兩次上調。2011年,重慶高檔應稅住房價格標準為9941元/平方米;2012年,這一標準被修正為12152元/平方米。2013年,應稅價格起點提高為12779元/平方米,房產稅起征點較2011年的9941元/平方米的標準漲了2838元。
房產稅起征點調至12779元/平方米這一金額,是由重慶國土局按相關規定和歷史數據計算而出。2012年重慶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為6389元/平方米,2011年的建面成交均價為6390元/平方米,按照前述對高檔商品住宅的定義,主城九區2011年與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積均價的2倍即為12779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