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是大勢所趨。2009年,改革方案公布,首先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五省市試點。然而,4年多來,試點改革進展一直非常緩慢,并遭到事業單位人員的普遍質疑。(5月24日《人民日報》)
當今時代,不僅是一個需要“公平”的時代,而且是一個需要“更公平”的時代。十八大報告中20多次提及“公平”,展示出黨中央對“公平”的高度重視,反映出百姓對“公平”的真實渴求。事業單位養老改革之所以進展緩慢,“公平”是一個核心問題。養老保險改革,必須堅守公平底線。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著力解決收入分配差距較大問題,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更公平”三個字寫進黨代會報告,既是以人為本理念的進一步深化,也是執政黨將以更大力度改善民生的明確信號。“更公平”是現實的呼喚,是從上到下的共同追求。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為啥進展緩慢,一是,有的事業單位人員擔心改革后待遇降低;二是,有的人認為改革容易導致繳費時段缺少連續性、職稱職級與待遇的關系難以確定等,最終影響退休后的養老待遇;而更多的人是覺得“不公平”,因而對改革充滿抵觸情緒。
養老保險改革為啥只改事業單位、不改機關公務員?這是社會上最響亮的一種質疑的聲音。許多事業單位直接承擔著國家授予或委托的公共職能,有的直接承擔社會管理和服務職能,還有的承擔文化傳承與創新職能,性質上、職能上與許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并無二致。如果真要改革,不應只將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向企業去靠攏,而不同步改革政府機關及公務員。何況,許多事業單位人員是從政府機構分流或交流來的,如果不同步改革,必然引起一系列不公平問題。
同時,企業職工可以接受改革,為啥事業單位人員就不能接受?這也是一種不公平。從已退休的人員來看,事業單位的待遇明顯高于企業的待遇,這其中肯定有不公平的因素存在。然而,后續的改革應是致力于提高企業偏低的退休待遇,而不是把事業單位的退休待遇拉低。
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和企業職工,都是社會的主體、國家的主人,養老保險改革怎么能只改一部分人呢?這是人為制造不公平。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不可能一直拖下去,不管什么時候該、怎么改,必須堅守公平底線。沒有公平,改革就缺乏現實基礎支撐,就得不到廣大民眾的支持。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實現發展成果由廣大人民共享……十八大報告的這些論述,必須體現在包括養老保險改革在內的我國的每一項改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