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組照片在網上熱傳:一名身穿“城管執法”背心的城管隊員與一名攤販面對面跪著,旁邊站滿了圍觀的市民。據媒體昨日報道,3月31日下午,武漢市江漢區花樓水塔街的城管協管員曹祥超和其他幾名城管隊員暫扣了一名占道賣菠蘿的攤販的小車,攤販突然下跪要車,曹祥超當即也跪在了地上。(4月15日《武漢晚報》)
人們早已見慣了城管的強勢與攤販的弱勢:城管居高臨下執法,攤販哀求周旋、東躲西藏甚至暴力抗法。這一次,城管能夠給下跪的攤販下跪,并且感覺到“對方年紀比我大,他跪在我面前肯定不合適”,向我們展現了一種“另類”的城管執法場面。這種場面,滲透著平和謙恭,體現了城管人性化的思維,表達了對被管理對象的尊重,也讓我們看到了城管希冀使用理性手段達成監管目標的努力。
但執法管理者與被管理對象的對跪,無論如何都是一種巨大的尷尬。對跪的雙方雖然實現了所謂的“平等”,但這種平等卻是以雙方的自矮半截為代價,權利和權力都保持了一個不正常的姿勢,充滿了苦澀和無奈。這種平等,只是一種卑微的平等或者相對的畸形平等,并不是真正的平等、絕對的平等、健康的平等。
其實,在法治語境下,攤販完全不必下跪,執法者也不應該對跪。攤販只需“站著”表達訴求,執法者也只需站著履行職責,雙方應該“站著對話”,從而實現“站著平等”。只有“站著平等”,才是權利和權力的對等,才符合法治公平和理性,才能確保法治的尊嚴。
僅就城管執法領域而言,要徹底實現執法者與被管理對象的“站著平等”,還需要很長的一段路要走。近年來,多地城管的執法劣跡已經打壓掉了很多路邊攤販“站著對話”的信心和勇氣,這意味著“站著平等”已經瘸了一條腿。要矯正這一法治缺陷,城管必須進一步提升隊伍素質,加強內部管理,樹立人性化執法理念,更加注重對攤販的疏導和服務。當然,規范城管的功夫也應該下在城管之外。比如,立法部門要健全完善城管法律體系,政府要對城管的體制進一步理順,城市要找到保障攤販民生和維護城市形象秩序的最佳切入點。
相信在執法者充分表現出了“站著對話”的誠意之后,攤販會逐漸受到鼓勵,進而形成“站著”發聲維權的習慣,而“站著平等”也就成為正常普遍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