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危險廢物進農田”這類惡劣違法行為,如果只是罰款了事,將是對污染的縱容,對法律的褻瀆。
北京密云縣牤牛河道邊,驚現一座座工業垃圾坑,一家名為凱比(北京)制動系統有限公司的韓資企業,將大量危險物質的垃圾包給私人處理,結果這些垃圾被倒進了農田,進入河道。新京報記者發現,這一垃圾填埋點,離京密引水渠的直線距離,只有約3公里。
垃圾坑周邊數十米內叢草不生,周邊的楊樹朝向坑的一面樹干,全都裂開巴掌大的口子,地里夏天幾乎沒有蟋蟀等昆蟲。從這樣的可怕景象中,不難看出,這些危險廢物對于生態環境的嚴重毒害。
這家韓資企業及相關垃圾處理人員,無視法律,肆意糟蹋環境,應當受到譴責和懲處。但同時,“危險廢物進農田”的長期存在,更暴露出環保部門的失職。
按環保部門要求,凱比公司投產后,危險廢物應由專業的環保公司回收處理,但是,凱比公司只是將一部分廢物包給專業公司,同時,暗地里將另一部分廢物包給私人。這種違規的做法,環保部門為何沒有絲毫察覺?環保部門對于產生危險廢物的企業,日常監管是否到位,是個疑問。
失職,不僅體現在污染的預防上,對于這起傾倒事件的事后處理,環保部門的表現同樣不及格。
當民眾舉報凱比公司亂埋廢物后,環保只確認了危險廢物成分,而對于這些廢物對土壤、地下水等造成的影響,卻沒有進一步調查論證。以至于舉報的民眾對于這片地還“能不能種菜”,心里一直沒底。此外,危險廢物主要為灰黑色粉塵,很容易隨風擴散,廢物傾倒點離京密引水渠這么近,是否對飲水安全造成影響,環保部門也無一個說法。
環保部門事后要求相關企業清理掉亂倒的廢物,卻并未對清理過程進行監管。結果,危險廢物由私人傾倒,還是這些傾倒者來清理,清理現場“濃煙滾滾”,傾倒者還表示,這些廢物只是“拉到村鎮的垃圾場倒掉”。而按照相關規定,危險廢物理當由專業公司、專業車輛處理和運輸。這種沒有監管的廢物清理,無異于對生態環境的二次污染。
環保部門還表示,對于凱比公司違法行為,將依法進行處罰。不過,如此惡劣的污染事件,豈能只有行政處罰?
凱比公司傾倒危險廢物持續時間很長,傾倒量也非常之大,而且這些廢物列入了《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所以,這家韓資企業和傾倒者已涉嫌“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按最高檢、公安部對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的立案追訴標準,致使基本農田五畝以上基本功能喪失的,即可立案。事實上,近幾年,國內已多次出現因個人和企業傾倒危險廢物,而被追刑責的個案。
所以,對于凱比公司,不能以罰代刑,環保部門有必要將此案移交司法機關偵辦。對于“危險廢物進農田”這類惡劣違法行為,如果只是罰款了事,將是對污染的縱容,對法律的褻瀆。惟有讓相關企業和責任人承擔高昂的違法成本,才能體現環保法律的剛性,給后來者以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