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日前率先發布了落實“國五條”的地方細則,“粵五條”沿襲了“國五條”的大框架,分別從切實落實政府穩定房價的責任、堅決抑制投資投機購房需求、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五個方面,給出了廣東將如何繼續抓好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指導性意見。
自“國五條”細則下發后,全國各地樓市再掀波瀾,其中在二手房市場中出現過戶大潮,成為一大“景觀”。二手房市場在經歷“窗口期”,成交持續兩周井噴之后,“末班車”效應正在逐步減弱。據中原集團監測的數據顯示,上周京津滬穗等4城市的二手住宅成交量較此前出現了約一成的回落。顯然,市場的未來走勢依賴于政策的進一步落實。“粵五條”的出臺,成為現時市場的重要焦點。廣東的這個“第一”,不僅是為了穩定市場局勢,更彰顯了省政府對房地產市場堅決調控的信心。從出臺的細則條文來看,“粵五條”在明確貫徹樓市調控新政之余,依然留給市場一定的遐想余地。比如,在轉讓二手房是否征收20%個稅和房價控制目標上,“粵五條”都作了原則上的響應和要求,但具體執行程度幾何卻仍待深圳、廣州等市一級的細則。毫無疑問,大家所關注的政策執行問題會在最近一段時間密集登場。
“粵五條”細則中,第一條措施就是要求廣州深圳落實房價責任制,要求兩個城市嚴格執行房價調控目標,并且保持房價的穩定,并要求其他地區要結合實際,抓緊制訂穩定房價的具體方案。對執行相關政策措施不到位、房價上漲過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設進度緩慢的地區,要及時對該地區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和問責。今年全國兩會,房地產再次成為政府工作報告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相比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對此的表述更為“堅決”。首次提出“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這一提法在往屆政府工作報告中并未出現,意味著政府已經著眼健全穩定房地產市場發展的長效機制。地方政府對于穩定樓市的責任已不容回避。在強力調控政策的作用下,2012年的房地產市場,不僅以冷淡的交易開局,而且上半年一度陷入“量價齊跌”,使不少地方政府誤認為,并無推出房價控制目標的必要。2013年開局,“重申”房價控制目標是為了讓地方政府的調控責任更加明確。
在調控的同時,為了讓樓市健康發展,保護剛性需求同樣重要。顯然,“國五條”中“個人售房按轉讓所得的20%征稅”的規定,旨在增強房產業主長期持有的決心,攤薄短期投機的利潤。然而,目前樓市由于供求不平衡,購房者多處于“弱勢”一方,多增加的交易稅負或轉嫁給購房者,剛性需求可能被“誤傷”。全國兩會期間,針對“國五條”誤傷改善性需求和剛性需求的擔憂,住建部表示如果細則執行起來有問題,會有相應的保護措施。基于此,“個人售房按轉讓所得的20%征稅”等引發關注的政策在地方執行細則中,如何保護合理的剛性需求,如何差別化征稅,以及如何實現地區差異化,便成為地方首要考慮的問題。
房地產調控的最終目的,是為了遏制房價過快上漲,讓房價回歸合理價位。這迫切需要地方政府動真格。在房地產市場各種問題錯綜繁復、利益糾結的背景之下,政策調整與制定更需要綜合考慮與平衡各種因素,增強政策目標的針對性、精準度與有效性。“粵五條”的出發點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