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匆匆的停職,是否本身就從側面反證,在此次對盲人乞討者的“執法”過程中,城管的行為不當?
3月22日,云南昭通一名盲人乞討者被城管毆打并推入水中,傷者滿臉血跡跪在水渠中的照片也在網上流傳甚廣。據報道,25日,昭通市昭陽區委宣傳部稱已成立調查組,6名相關領導及城管人員停職接受調查,分管副區長向傷者公開致歉。宣傳部人員稱,調查尚未完成,暫可確認的是乞討者把自己弄傷并跳入水渠的。但據一段現場視頻,盲人乞討者和群眾稱是被城管所傷。
昭通城管打人事件,究竟誰是誰非,答案也許仍待詳細、中立的調查。讓筆者真正疑慮的其實是新聞中的一處細節:當相關消息在微博上流傳后,昭通市昭陽區委宣傳部立即稱已成立調查組,匆忙對相關領導及城管人員停職調查。此前既已言之鑿鑿稱城管無錯,停職處罰何以如此太匆匆?
城管無錯與斷然停職是如此的不兼容,實在有著太多可追問的空間。關于快速處罰的舉動,當然不能排除當地政府試圖展現出嚴厲處理的姿態,以迅速平息網絡輿情的訴求,但倘若本身無錯,停職對被處分者本身也難言公平。
急匆匆的停職,是否本身就從側面反證,在此次對盲人乞討者的“執法”過程中,城管的行為不當?其實,僅從新聞中,就可得到部分證實。譬如昭陽區住建局辦公室的廖主任就表示,“用腳踢了他一下”。而分管副區長更是向傷者公開致歉——既無錯,何須致歉?
其實不必等待真相的完全呈現,昭通城管打人事件已像極了一則關于城管制度的寓言:暴力執法仍若隱若現、城管權力無法得到約束,自我利益保護的硬殼卻無處不在。從這樣的意義上來說,事后匆忙的停職,比疑似的毆打盲人乞丐更值得細細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