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自去年9月起,江西景德鎮市檢察機關通過開展土地出讓金督促繳納、督促起訴工作,追繳的房地產開發商拖欠的土地出讓金達5.2億元。無獨有偶,此前江西日報也曾報道,江西分宜縣近年來通過檢察機關先后27次共追回開發商拖欠的土地出讓金達8908萬元。
在老百姓看了,開發商不說個個都富得流油,至少也是一些不差錢的主。但令人驚詫的是,偏偏就是這些開發商,屢屢成為地方政府的“欠賬大戶”。
開發商何以頻頻成為土地出讓金拖欠的“主角”?不同的時期有不同的解釋,比如樓市火爆的時候,拖著不給那純粹是為了耍賴,要知道錢在手心多攥一天,能生出不少銀子。
在樓市低迷時,一些開發商拖著不給,或許的確是因為囊中羞澀、銀子不多,無能為力。比如當下,由于中央強有力的調控,樓市漸漸成為買方市場。前幾個月雖然一些地方出現“回暖”跡象,但房地產市場基本面沒變。在這個時候,一些開發商如果不隨行就市,而是繼續死頂硬抗不降價,最終結果自然只能是資金鏈緊張。
當然,也得承認,當前一些地方政府加大追繳力度,也不能百分之百說沒有一點私心。樓市火爆、土地拍價節節升高,你好我好大家好,欠一欠、拖一拖不要緊;樓市遇冷、土地頻頻流拍,問題就來了,尤其是那些“土地財政”嚴重的地方政府,明顯就感覺到捉襟見肘。
但是,不管是出于那種情況,基于何種原因,也不管地方政府是為了嚴格依法執法,還是出于其它考慮,追繳土地出讓金都是合理合法的。尤其是對那些“欠賬大戶”、“開發商老賴”,更應加大追繳力度。
僅此還不夠,對于賴著不給或確實沒錢補繳的,地方還應依據國家相關規定,依法無償收回這些已出讓的土地。這樣做既能防止國有資產出現流失,同時還能倒逼一些開發商降價促銷,從而確保中央樓市調控政策在地方上的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