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河南省淮濱縣司機楊華(化名)開著一輛“超載”的大貨車,主動去淮濱縣馬集鎮的超限檢查站辦罰款“月票”。去年開始,當地貨車司機為了少被處罰,每月月初,到縣城的超限站交錢,不同車型繳納的費用不一樣:三軸車(前后有三排輪胎的汽車)需繳納5200元,兩軸大車(前后兩排輪胎)繳納4400元,小車繳納3300元。
不過,拿到“月票”后,車貨總量也不能超過當地的規定。去年5月,為了治理超載超限(下簡稱“治超”),當地政府規定三軸車車貨總量不能超過45噸,兩軸車不能超過35噸,分別將國家超限標準放寬15噸。按國家規定,三軸車車貨總量不能超過30噸,兩軸車輛不能超過20噸。
采訪中,當地政府不承認“月票”的存在,但記者調查證實,該收費形式確實存在。相關專家指出,淮濱縣這種“先開票后上路”的形式是違法的,同時也不能自行提高超限標準。新京報記者 李超 河南信陽 報道
每月開5200元罰單才能上路
到8月1日,信陽淮濱縣司機楊華7月的“月票”已過期。
每到月初,他要去超限檢測站繳納5200元,領取當月“月票”,才能“安全”上路。
當天上午,楊華將載著沙石的貨車開到超限檢測站(位于淮濱縣337省道與216省道的交叉路口),過地磅顯示重量43噸,領到一張“初檢單”。
在辦事大廳里,5名工作人員分別負責收款、記錄、填寫單子、出罰款單,里面已有10名司機在“交罰款”。
楊華照著現場備好的承諾書抄寫:“我鄭重承諾:在公路運輸過程中,不超限超載,不加幫改型,不飄灑污染公路環境物質,嚴格按照國家道路運輸法律法規運行,服從治超中隊管理,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楊華交了錢,在一些空白單子上簽字、按手印。一名交警記下楊華的車牌和噴標號。
楊華交了4200元后,順利領到8月份的“月票”——對兩項違法內容進行處罰的票據,一項1000元,一項3200元。每項處罰中,都有一張“河南省罰沒收入統一票據”、一張《違法行為通知書》和一張《行政處罰決定書》,兩項共6張票據。其中,罰款1000元的票據蓋有“豫S216線淮濱超限超載檢測站”的收費專用章,違法事項“違法超限運輸”;罰款3200元的票據蓋有“河南省淮濱縣公路運輸管理所”的專用章,違法事項“擅自使用改裝車輛”。
一個月前,楊華交了5200元,據其提供的票據顯示:7月1日交了4200元,其中3200元罰款內容是“擅自使用改裝車輛”;1000元是“超限運輸”的罰款。7月2日,他又交了1000元,處罰內容是“超限運輸”。
據當地多名司機介紹,每月初要交上5200元,才能“安全”上路。
“要是趟趟罰,你們受不了”
當地司機王師傅說,開“月票”時,按當地規定,三軸車輛過磅總重要低于45噸,違法超限運輸罰款1000元;超過45噸,罰款2000元。
很多司機怕麻煩,他們寧愿一次性交清5200元。王師傅說,如果遇到重量低于45噸,檢查站就會想法讓車重超過45噸。比如,會找些人站到地磅上,或讓后面的貨車車頭開到地磅上。
當地一名司機提供3月—6月的罰款單:3月罰款分別是3000元的“超限運輸”和2200元的“擅自改裝車輛”;4月罰款5200元,內容是“擅自使用改裝車輛”;5月罰款是3000元的“超限運輸”和2200元的“擅自使用改裝車輛”;6月罰款是3200元的“擅自使用改裝車輛”和兩份1000元的“違法超限運輸”。
一位貨車司機說,他在檢查站的顯示屏幕上曾看到,所有通過淮河特大橋車輛的信息,包括車牌、軸數、總量和超重等,在屏幕下方還顯示“紅名單中未繳納月票車輛列表”等信息。該司機提供了一張今年4月17日的圖片,印證此描述。
該圖片被媒體曝光,當地政府進行更改,此后不再提“月票”。
8月3日,記者以司機的身份咨詢馬集檢查站一位陳姓工作人員。他說,罰是一次性的,以后(這個月內)不用再罰了。“這個(月票)刮風下雨都能跑,除非上面領導來檢查。”
他介紹,每月10日之后不再開票,10日之后如果沒開票被抓到,就要扣車學習,罰款1萬元。
對于罰款票據沒有開全的司機,超過10日不能補票。如果被抓,除了補齊剩余的罰款之外,還要另外再交剩余罰款數額兩倍的錢。“反正讓你賺不到便宜。”
他介紹,開票后,查到其他違章還要罰款,“不蓋篷布最低2000元,滴水罰款5000元,超高超少一點是1000元,超多了是3000元。”
“縣里治超不是收錢為主。一針對一線,你們都別想跑車,縣里制定政策還是有人情的,不是趟趟罰。要是趟趟抽查、趟趟罰,你們受不了。”陳先生說。
8月6日,河南省淮濱縣治超辦督察李軍說,他們現在采取抽罰形式。目前,該縣有貨車數量1600多輛,每輛車每天拉5趟,一天有8000趟次的貨車路過。“如果是一趟一檢,一趟一罰,人也受不了,機器也受不了。”
河南省淮濱縣治超辦主任曹陽說,“我可以負責任地告訴你,淮河特大橋上不可能有超過55噸的貨車路過。”
45噸標準是與專家研究得來
8月1日,楊華拿到的一份《違法行為通知書》顯示,屬于違法超限運輸,需要“卸載超載貨物,并罰款”。在另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上寫著:“經檢測,車貨總重43噸,超限13噸,超限率43%,貨物為黃沙。”實際上,楊華并沒有卸載13噸黃沙。交完錢,他把貨車直接開出了大院。
按國家規定,三軸車輛車貨總量超過30噸,兩軸車輛車貨總量超過20噸,屬于超限。在淮濱縣治超辦下發的《淮濱縣運輸沙石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意見》中規定,嚴禁兩軸車輛超過35噸,三軸以上車輛超過45噸上路行駛。
在該縣淮河特大橋的地磅前的顯示屏上,會出現過橋車輛的重量。8月2日晚,從21點到23點,記者看到顯示屏共顯示57輛車,其中大多是三軸車輛,車貨總重在40噸左右,最高47.6噸,超限率58.6%。
當晚,有工作人員值班,對未超過45噸的車輛予以發行,而超過45噸把貨車開到檢查站進行重新檢測。
當地司機王先生介紹,有“月票”只能保證45噸之內放行,超過45噸,查到還要再罰款。
“不是瞎定的45噸、35噸(的標準)。”馬集超限站工作人員陳先生說,治超辦研究這個制度“不是瞎定”,運管、公安、路政等部門的業務人士和專家一起探討研究,還到外面取經幾次才定的方法。
據該縣治超辦的一份文件顯示,“216省道淮濱淮河特大橋是河南省淮河上最長的大橋,堅決禁止超過55噸的超限車輛在車上行駛”。盡管如此,當晚一輛車牌為“豫B048**”六軸貨車顯示車貨總重是129噸。
司機每天有一趟為治超辦跑
2010年以后,沙石價格陡升,一車最多能毛賺700元,每天拉五六趟。“三天賺1萬”的拉沙暴富,這讓越來越多的人進入這支超載隊伍。司機楊華也成為其中一員。
隨著運輸沙石的車輛增多,當地政府開始治理超載超限。去年5月,當地政府抽調交警、運管所、公路局的工作人員,組成聯合治超中隊。
當地司機杜先生說,去年8月,政府開始收“月票”。
楊華說,5200元月票折合下來,每天要交180元,“一天有一趟是為治超辦跑的”。
“肯定要把月票的錢搞回來。”楊華說他開車是“有多快就跑多快”。有時,他看到路上沒人,空駛會達到100邁,而載貨車速達70邁左右。
平時,他從早上5點到下午5點,12小時能拉4趟。晚上另外一個司機能拉3趟。
“不跑到7趟就掙不到錢。”楊華說,跑得快節省出時間,就可以多跑一兩趟,最多的一天要跑8趟,“時間完全是趕出來”。
他每天行駛在路上,提心吊膽,“開四五十邁的速度,有時連車都剎不住”。
■ 回應
淮濱縣治超辦
罰款交財政絕不敢扣留
8月6日,淮濱縣治超辦主任曹陽對收月票的事情予以否認,他說,“我們沒有收過月票,月票是國家明令禁止的,誰敢干這事啊?我們是罰款,不叫月票。”
為什么每月三軸車都罰5200元?曹回應說,罰款次數不一樣,有的車是罰1次,有的是罰2次,還有的罰7次,但一樣的車型罰款的數額是一樣的。
曹說,對于超限車輛,卸貨之后才會放行。平時抽查時,還會查貨車有沒有加幫。每次罰款之后都會責令司機們割幫,“讓他割了,割掉之后就沒法(多)運貨了”。
對于為什么要“先罰款后上路”,曹陽說:“因為他違規了,啥時間違規,就啥時候罰。”
曹陽說,治超辦收到的罰款作為縣財政收入,工作人員絕對不敢從中扣留。他表示,既然要執法,就要有成本。但拒絕透露每個月收到的罰款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