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王姝)國務院《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昨日正式發布。
《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指出,將研究推動將客貨運車輛嚴重超速、超員、超限超載等行為列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為,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
交通安全納入干部考核
《意見》設定“重特大交通事故追責政府”制度,強化了政府責任,明確年報告制度,每年1月15日前,省級政府要將本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向國務院作出專題報告。
特別是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意見》制定了追責約談書面檢查“三級”懲戒制度。規定如果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將面臨行政追責;一年內發生兩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發生性質嚴重、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將會同有關部門,約談地方政府和部門負責人;如果一年內發生3起及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那么省級政府要向國務院作出書面檢查。
同時,未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表現良好的地區和部門,將受到表揚和獎勵。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將被納入有關領導干部實績考評的重要內容,并將考評結果作為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提高惡劣天氣應對能力
“7·21”北京強降雨,導致京港澳高速多日斷行。為防范類似事件,《意見》特意強調,“地方政府要積極推進公路災害性天氣預報和預警系統建設,提高對暴雨、濃霧、團霧、冰雪等惡劣天氣的防范應對能力”。
《意見》提出,研究建立中央、地方、企業和社會共同承擔的道路交通安全長效投入機制,拓展道路交通安全資金保障來源,強化政府投資對道路交通安全投入的引導和帶動作用。交警、運政、路政、農機監理各項經費,都應納入政府預算。
亮點
【關鍵詞:駕駛培訓】
考駕照要增加更復雜路況
最近十年,我國各地駕校數量激增,學費標準也逐年提升,例如北京,目前學費標準已漲至四五千元,但培訓質量并沒有隨之提升。對此,《意見》明確,將實行交通事故駕駛人培訓質量、考試發證責任倒查制度。也就是說,如果引發重特大交通事故,那么肇事司機的發證機關,即其取得駕照的所在地交管部門,將面臨追責。
同時,駕校也未能“免責”。按照《意見》要求,提高駕駛人培訓機構準入門檻,根據其培訓能力,核定其招生數量,定期向社會公開駕駛人培訓機構的培訓質量、考試合格率以及畢業學員的交通違法率和肇事率等,并作為其資質審核的重要參考。這表明,如果駕校“畢業生”肇事多,那么駕校有“摘牌”、被責令退出市場的危險。
此外,《意見》言明,加強和改進駕駛人培訓考試工作,進一步完善機動車駕駛人培訓大綱和考試標準,推廣應用科技評判和監控手段,強化駕駛人安全、法制、文明意識和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客、貨車輛駕駛人培訓考試要增加復雜路況、惡劣天氣、突發情況應對處置技能的內容;大中型客、貨車輛駕駛人增加夜間駕駛考試。而且,大客車駕駛人培養納入國家職業教育體系。
上述規定表明,考駕照難度還將提高。
【關鍵詞:電動自行車】
電動車將出臺強制標準
由于行業內對于電動自行車的重量、速度,一直存在分歧,甚至形成了觀點截然不同的兩派,導致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歷經十余年,一直未出臺。甚至引發了“兩標之爭”,即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與電摩“國標”之爭。新“國標”雖未出臺,但目前市面上的電動自行車,多數均已超出了現行的1999版“國標”。
這一局面,有望因《意見》而取得突破。《意見》提出了超標電動自行車治理途徑,細化了國家部委的電動自行車管理職責:質檢部門負責修訂完善電動自行車生產國家強制標準,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和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信部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的行業管理;工商部門負責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的日常監管,曝光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的企業;公安機關負責查處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
這意味著,電動自行車生產國家強制標準將出臺。
此前,一些地區曾出臺“禁電令”,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這一規定,也將因《意見》取消。《意見》明確,省級政府須制定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辦法,地方政府要通過加強政策引導,逐步解決在用的超出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問題。
【關鍵詞:客貨運輸】
設駕駛人“黑名單”信息庫
大型客貨車系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體。對此,《意見》從駕駛人、從業企業兩個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懲戒措施。
駕駛人方面,各地將建立客貨運駕駛人從業信息、交通違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共享機制,設立駕駛人“黑名單”信息庫。駕駛人如果發生致人死亡且負同等以上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或交通違法記滿12分,有酒后駕駛、超員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12個月內有3次以上超速違法記錄,則不僅面臨處罰,主管部門還將通報其所在企業,解除聘用。
從業企業方面,如果發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個月內發生兩起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將被責令停業整頓。停業整頓后,經檢查達標,可恢復運營,但客運企業3年內不得新增客運班線,旅游企業3年內不得新增旅游車輛;停業整頓后如仍不達標,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面臨吊銷。
《意見》要求,清理整頓現有長途客運班線,整改不合格者,一律停止運營。
嚴禁客運車輛、危險品運輸車輛掛靠經營。推進道路運輸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將誠信考核結果與客運線路招投標、運力投放以及保險費率、銀行信貸等掛鉤,不斷完善企業安全管理的激勵約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