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實,王輝存在既在企業任職又在黨政機關任職的問題,也存在6年時間沒工作但卻領取工資的問題,違反了《公務員法》有關規定和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呂梁市委決定提名免去王輝文水縣副縣長職務。
據悉,今天下午文水縣人大常委會已作出對王輝的免職決定。依據《公務員法》有關規定,將對王輝的公務員身份予以辭退。在王輝工資管理、工作調動及提拔調整職務過程中,有關地方和部門存在把關不嚴、監管不力、管理不到位等問題,省市有關方面還要對相關責任人調查并做出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