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很多地方政府代表多次向住建部反映,政府缺乏經驗,在保障房建設中質量、設計等問題頻出,資金缺口大,可試行以貨幣方式解決中低收入階層的住房問題。對此,住建部將允許地方購買商品房抵保障房任務。(12月30日《燕趙都市報》)
從理論上看,這種買商品房抵保障房任務的政策是可行的,也是正當的。政府有提供保障的任務,但提供保障有很多種市場化和貨幣化的方式,并不一定每件事都需政府親力親為——有些事情政府做,不僅效率低、質量差,還容易滋生腐敗。政府不如揚長避短,放手讓市場去做,然后政府從市場上去購買保障。
我們現在的很多公共服務都在進行這種市場化改革,比如養老,比如醫療,還有教育,都是市場供給,政府埋單,花錢從市場上買。理論上可行,但現實中這個政策很容易扭曲變形,存在很大的風險,可能滋生很多的腐敗,還影響社會公平。
我首先擔心,政府購買保障房,會成為政府托市的一種手段。現在調控樓市,房價在降,消費者觀望的氛圍很濃,很多樓盤都是有價無市。如果政府可以購買商品房充保障房任務的話,會成為地方政府抬高樓市的一種手段。樓市限購、限價都會被架空為一紙空文。限制老百姓購房,而政府卻以“抵保障房任務”的名義隨便購,限購令還有什么用呢?
其次,擔心社會公平問題。買商品房抵保障房,這對買商品房者很不公平。保障房的地段和品質一般會低于商品房,所以價格才低一點。如果購買商品房當保障房,同樣的房子,因為被政府買了掛了保障房的名字,價格就可以低很多,對買同樣商品房的是很不公平的。
更重要的是,可能存在著腐敗空間。同樣的商品房,只要掛個保障房的牌子,價格就會低很多,其間的利潤空間是多么的大啊,商品房化的保障房就更有倒賣的價值了,買賣和腐敗可能會更加嚴重。
而且,政府會不會真心去買商品房當保障房?不愿意建保障房,不是偷懶和時間緊,主要是怕投入。他們不愿投入建保障房,能指望他們投入買商品房嗎?買商品房抵任務,它所耗費的成本,可能比直接建保障房大多了,花更多的錢。政府怎么會愿意這么干?最終的結果很可能是,并沒有真正成為保障房,而成為官員腐敗的盛宴,或成為政府托市的手段。這個,監管都沒辦法管,這完全違背了保障房的保障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