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消此長。在商品房市場陷入寒冬之時,保障房建設正如火如荼。在今年全國提前一個月、超額完成開工建設1000萬套的任務后,住建部近日又下達了明年的保障房和改造房建設目標:700萬套以上。面對新目標,各省市領導與住建部再度簽下軍令狀。
相較于今年1000萬套的目標,明年新建保障房任務明顯下降。這是否意味著保障房建設力度在減弱,樓市調控有所變化?不是。實際上,明年的700萬套力度不是減弱了,而是加強了。今年的1000萬套強調的是開工率,明年不僅要開工700萬套,許多今年開工的項目明年要竣工。這么大規模的保障房建設表明兩點:中央政府決心下大力氣將保障房作為房地產市場重要的供應主體,以解決中低收入人群的居住權問題,減少剛需給市場造成的壓力;在明年穩中求進的政策基調確立后,保障房建設還將承擔拉動下游行業,帶動經濟發展的功能。
遺憾的是,在已建成和交付使用的保障房項目中,或多或少地發現了質量問題,許多在建項目也存在同樣情況。更有甚者,在保障房建設考核的壓力下,有的地方用回遷房、福利房等冒充保障房。有個別地方的保障房定價缺乏科學依據,與周邊商品房價相比,不具價格優勢,致使保障房名不符實。
這些現象令人擔心,有些保障房建設項目,是否將中央政府的決心曲解成了大躍進式的冒功;是否只注重量的完成,而忽視了質的保障;是否只關注政績完成,而忽略民生所需。明年保障房建設目標定到700萬套,實際上包含了對這些問題的關注和糾正準備。強調明年資金的到位,就是為保證質量創造條件。從政績考核的角度出發,考核資金也比考核數量更能避免執行層面可能出現的偏差。
與商品房相比,保障房呈現著完全相反的利益曲線。建商品房,地方政府可能通過土地出讓金及各種稅費掙錢;建保障房,地方政府既要出地又要出錢,對地方財政是一大考驗。但是,政府財政本就取自于民,理應用之于民。
各地與住建部簽的軍令狀,是一種制度性的剛性規范,這很必要。軍令狀不僅應包括數量指標,更應該包括質量指標和詳細的監管與查處辦法。如此,才能讓保障房建設得到切實保障。
保障房是政府主導的工程,事關公眾冀望和政府形象。作為歷史上最大的公共工程,保障房建設理當以建成公共品牌為目標。既讓民眾信得過,也讓地方政府好經營。如此,這個大工程才有資格長期擔當市場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