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河南省中牟縣一批優(yōu)秀新型合同工人披戴紅花在縣政府參加表彰大會。當日,河南省中牟縣舉行“有技能、守規(guī)矩、受歡迎、作貢獻”優(yōu)秀新型合同工人表彰大會。“送水哥”李老發(fā)等539名新型合同工人受到隆重表彰。這是中牟縣首次用“新型合同工人”替代“農民工”這一稱呼。(12月26日 《鄭州晚報》)
近幾年,提出為農民工群體“改名”的輿論呼聲一直不絕于耳,而有些地方早已付諸實踐。比如從2007年4月16日起,東莞上千萬外來工有了一個響亮的新稱謂“新莞人”,廣州市也建議以“新廣州人”取代農民工稱謂。“新莞人”也好,“新型合同工”也罷,其實都不過是一種群體概念,與“農民工”的叫法并無本質的區(qū)別。
從概念上說,隨著城市的擴容和社會的發(fā)展,“農民工”這一特定的、帶有時代特征的群體稱謂會漸漸消失,這是長遠趨勢。正如之前深圳市委書記王榮所言,“這批農民工的下一代再來到深圳,穿的是T恤、牛仔褲,留的是很時尚的發(fā)型,他們不能再被稱為‘農民工’了”。但眾所周知的是:農民工并不僅是“概念”上的存在,他們是現實的弱勢群體,農民工的生存地位和發(fā)展機會,并不會因為稱謂的改變、衣著觀念的時尚而改變多少。
按照積累的社會效應,城市中農民工及其后代處在社會結構的最低端,相對于其他群體而言,參與社會化競爭和向上流動的機會相對狹窄、能力相對較弱。即便拋下了“農民工”的身份標簽,他們在城市中仍然是機會相對狹窄的底層人群,這是不容忽視的事實。
必須承認,當前,農民工的社會地位和權利保障較以往已經有了很大的變化。城市管理者和城市居民正在努力從戶籍制度、觀念和社會福利等方方面面給予農民工及其后代一個更加公平的“市民待遇”。可外來人口的沖擊對于城市容量和保障水平的考驗,也不容小覷,就目前而言,農民工及其后代這個龐大的外來群體與市民平等共享城市繁榮成果的美好愿景,恐怕暫時尚難以實現。
所以,眼下更需要做的是,通過社會財富的二次公平分配和各項制度的跟進,逐漸縮小貧富差距,逐漸擴大弱勢者向上流動的機會和途徑。而公平的閘門打開,受益的將不僅是農民工群體。所以,其實先不必急著替農民工“改名”,農民工群體叫什么不是問題,問題的關鍵在于如何打破附著在“名字”上的標簽化的權利弱勢困境,讓更多的弱勢群體融入城市發(fā)展和共享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