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聯安達停車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賈維受賄案,近日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賈維涉嫌收受祁力200萬元的賄賂,將原北京“公聯順達”智能停車管理有限公司56%的股權,全部轉讓給祁力的私人公司,這56%股權背后,是北京城八區近5萬個路邊停車位(備案與未備案的數量總和)的經營權歸屬(據11月21日《新世紀》周刊)。
按理說,路邊停車位屬于典型的公共資源,其經營權應公開、公平分配,收益歸全民所有。可是,不知為何,北京大量的路邊停車位,一開始就被無償劃給國有企業公聯安達經營,沒有經營權的使用期限,收費數額也并未公開;并且,幾經股權變更,這些被業內人士稱之為“皇冠上的明珠”的路邊停車位收費權,經過幾次波折,竟然收入了民企老板祁力的囊中。
路邊停車位由民企經營,并未帶來好的變化。盡管北京近幾年機動車高速增長,停車費標準也有大幅度的調高,但路邊停車位的收費依然是個黑洞——壟斷路邊停車位經營的“特殊公司”,年銷售收入只有人民幣7000萬至1億元,好年份利潤僅150余萬元;而政府得利也不多,一年只有兩三千萬元。
錢,到底到了哪兒?難道路邊停車位的經營只是一份利潤微薄的生意?從媒體去年報道的一則案例中,人們不難找到答案。原北京公聯順達公司曾經因西單附近兩塊停車場的承包權,與承包人發生糾紛,根據該案的信息顯示,西單附近那兩塊停車場,每月承包費高達28.28萬元,一年下來僅承包費就是300多萬,由此可見路邊停車位的巨大“含金量”,如此算下來,數萬個路邊停車位,僅有數千萬元上繳財政,恐怕難以擺脫巨額公共資源收益流失的嫌疑。
所以,賈維受賄案所暴露的黑洞,還需往深處探底:那200萬的受賄款,并不是問題的全部。停車公司國資變民資,以賈維個人之力,是否能做到?在其背后,是否有人違法違規助力?需要深究。停車企業坐擁優質停車位資源,卻無利可圖,相關企業管理者是否存在做假賬行為,監管部門是否有失察之嫌疑?
無論如何,北京現在的停車費已經很高,民眾的負擔不能成為停車企業的制度性紅利,公眾需要一個明白賬。
更要看到,相關政府部門的職責是代替公眾行使對路邊停車位的管理權,因此,理當擔負起責任,維護公眾的利益,確保公共資源收益的最大化。現在來看,一些人通過不透明的操作,將路邊停車位交由“特殊公司”壟斷把持,如此管理模式,效果適得其反。一直以來,民間對于停車費的怨言頗多,這些民怨實際都最終指向停車位的管理體制。
停車位管理亟須一場變革,變革的關鍵在于打破私相授受的封閉管理,終結“特殊公司”的壟斷利益,走向陽光操作。所有停車位均應公開招標產生經營者,讓任何有資質停車企業均可公開參與競爭,而政府只需回歸規則制定者和監管者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