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北京法制化處理垃圾,早日從文本走向范本,在執行中不斷完善,為垃圾分類推廣提供可資借鑒的經驗。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近日通過《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確定了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和付費制度,具體付費辦法將由市政府再行制定。
將生活垃圾與百姓錢包掛鉤的積極意義是,通過價格杠桿更加有效地涵養居民環保意識,減少垃圾制造量,便于回收利用資源,從而維護健康衛生的生活環境。統計顯示,北京常住人口1972萬,每天產生生活垃圾1.83萬噸,如果沒有有力的垃圾管理制度,垃圾問題必然積重難返,每個人都會深受其苦,垃圾收費值得一試。
此前,無論是垃圾分類還是亂扔垃圾罰款,都在一些地方推行過。比如,廣州在居民區擺放印有“分類標識”的四色垃圾桶。而早在2007年,住建部發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就規定,市民隨意傾倒、堆放生活垃圾,主管部門將限期改正、并處以200元以下罰款。遺憾的是,數年過去了,垃圾處理問題并沒有徹底解決。
垃圾分類的積極意義毋庸贅言,有句話說得好,“世界上沒有垃圾,所謂的垃圾,只是放錯了地方的資源”。有統計顯示,全世界鋼產量的45%、銅產量的62%、鋁產量的22%、鉛產量的40%、鋅產量的30%、紙制品產量的35%,都來自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我們的垃圾資源化率很低,無法與發達國家相提并論,更有必要大力推行垃圾分類。
垃圾分類之所以在我國的實施效果不理想,與配套措施不完善大有干系。在生活垃圾還以填埋為主的情況下,即使居民從源頭上進行了垃圾分類也難以達到預期效果。另據報道,目前北京試點垃圾減量、垃圾分類的社區僅占社區總數的1/4左右,試點垃圾減量、垃圾分類的黨政機關和學校只有三成。如此一來,即便居民想分類,也無法完成分類。
此外,有一種情況不能不提。時任北京市副市長吉林曾說,我們身邊的很多小區都擺了不同顏色的垃圾箱,但老百姓按照要求投放后,在運走途中卻被混為一體。垃圾分類,對環衛工人的工作流程提出了新的要求。很容易看出,垃圾分類管理是個系統工程。
作為國內首部以立法形式規范垃圾處理行為的地方性法規,《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出臺,為垃圾處理納入法制化軌道,提供了一個值得解剖的標本,但“徒法不足以自行”。期待北京法制化處理垃圾,早日從文本走向范本,在執行中不斷完善,為垃圾分類推廣提供可資借鑒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