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戶人家不愿搬遷,就算是國家重點工程也無法開工;群眾希望把地方經濟搞上去,上馬有風險的項目卻又引來抗議;維穩是干部考核時一票否決的硬指標,少數人卻抓住這點“一碗水要出一個湖的價”。一些地方干部的苦衷,折射出維權和維穩的“兩難”,這是基層治理必須解答好的“二元方程式”。
穩定是發展的前提,“沒有穩定的社會局面,就什么事也干不成”。我國縣域國土面積占全國90%以上、人口數量占全國70%以上,大量矛盾沖突發生在基層,也化解在基層。可以說,基層政府是一道壓力的承重墻,也是穩定的防火墻。
基層政府對接著最復雜的中國、最廣大的群眾。在日益多元多變的時代,個體利益與集體利益、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交織,要協調好復雜的利益訴求,殊為不易。一些事情處理不好,就會成為不穩定的火星。
維穩的根本目的,是為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從而更好地保障群眾的各項權益。如果把維穩與維護群眾利益對立起來,就走進了認識的誤區。胡錦濤同志諄諄告誡全黨:完成黨的各項任務與實現人民利益是一致的,對黨負責和對人民負責是一致的。
正因此,維權也是維穩,維權才能更好地維穩。所謂的“維穩”,不是權力維穩,而應是權利維穩,是以保障公眾權利為基礎的維穩;不是靜態維穩,而應是動態維穩,是“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維穩;不是強制維穩,而應是和諧維穩,是圍繞群眾所急所盼、所憂所愿充分協商的維穩。
如果維權與維穩的“二元方程式”有一個常數,這個常數一定是群眾利益。我們黨歷來強調,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時,要始終從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出發。站在群眾利益的角度,基層政府對于穩定就會有更彈性的理解。并非任何矛盾沖突或訴求表達,都是影響全局的“穩定問題”。越是感情對立,就越不能接受公眾的利益表達,利益格局就越會出現傾斜;越是簡單輕率,就越容易只看到眼前的沖突,長久積攢下來的矛盾就會越多。
基層治理實踐中,把握好維權和維穩的平衡點至關重要。傾聽民意、維護民權,我們有好的傳統。中華蘇維埃時期,就有“來訪接待室”;新中國成立之初,毛澤東每天要看5至10封群眾來信。1951年,信訪制度正式確立,就是為了聯系群眾、下情上達。在矛盾凸顯的社會轉型期,如果狹隘維穩、忽視維權,信訪制度將難以發揮社會減壓器、穩定安全閥的作用。隨著司法救濟渠道不斷暢通,我們也有了保障權益、化解矛盾的新資源。從行政訴訟法到“新拆遷條例”,對于基層政府來說,法治既是壓力,也是要求,更是手段。公眾“法治維權”,政府“依法維穩”,才是基層走向善治的制度起點。
治國難,最難在基層。我們應該理解“一根針”對“千條線”的艱辛,應該體諒基層干部工作的難處。但即便要面對復雜而真實的微觀中國,“情況特殊”也不能是損害群眾利益的借口。只有與中央的要求、法治的原則、人民的利益保持一致,才會有一個和諧穩定的基層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