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東)省政協向媒體披露省信訪局對省政協委員的提案答復。答復稱,廣東將為《省信訪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明確政府職能部門決策失誤引發群體性事件將被追責。
省政協委員鄭尤堅在今年的省“兩會”上提交提案,建議進一步落實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度。“部分領導在接訪中常常借口工作忙,只做表面工夫,敷衍應付了事,使大接訪活動流于形式。”鄭尤堅稱,職能部門之間也缺乏配合,出現了互相推諉和“踢皮球”現象,讓群眾疲于奔命,以至重生怨憤。此外,一些部門解決問題方法簡單、僵化、粗暴,埋下了上訪隱患。他表示,深究上述問題的癥結,就是沒有建立和健全信訪責任追究制度。
據介紹,省委、省政府于去年印發了《廣東省信訪工作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省信訪局坦言,《辦法》中的很多條款都還僅限于原則性的規定,下一步將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據悉,《實施細則》將提出,如果因為政府職能部門的決策失誤引發群體性事件,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應當追究相關職能部門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此外,省信訪局今年還將對“用群眾工作統攬信訪工作”進行試點,屆時將可能研究制定“重大項目事前信訪風險評估機制”,即在重大項目啟動之前,就對可能引發的信訪問題進行風險評估,真正實現從源頭上化解信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