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GDP,綜合發展指數“CDI”既能反映收入分配,又能反映生活質量,更為全面、科學和先進。
國家統計局相關負責人日前表示,GDP指數存在缺陷,不能完全反映經濟增長的社會成本、自然資源的利用以及對環境的破壞和污染、經濟增長質量、收入差距等問題。并表示,綜合發展指數(CDI)正在研究中,嘗試使用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基尼系數和城鄉居民收入比三個指標反映收入分配,使用城鄉居民收入指標、恩格爾系數等指標來反映生活質量。(據10月26日《人民日報》)
GDP是世界組織和各國官方普遍認可、廣泛采用的重要經濟指標,在我國更是備受推崇的“超級明星”。但是,唯因如此,才導致“GDP崇拜”、“唯GDP論”泛濫,以至于為粗放的經濟發展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環境污染嚴重、財富分化加劇等。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GDP指標在全新語境中的缺陷也越來越凸顯,以更加全面、科學、先進的“CDI”指標,替代片面、局限的“GDP”指標,既是輿論焦點指向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科學發展的應有之義。
實際上,今年8月5日,國家統計局就在其網站上公布過《綜合發展指數(CDI)研究》報告,對中國各地在2000年至2009年間的發展進行綜合打分。由于指標更加多樣化,按綜合發展指數排序的結果與按人均GDP的排序結果有著明顯的差異。以2009年為例,當年,內蒙古、河北、寧夏按人均GDP排序分別位于第7、12、16位,而按綜合發展指數排序它們分別位于第18、22、26位。
觀照各地的實際發展水平,可以明顯看出“CDI”指標更加契合實際發展狀態。不足之處在于,這個以“CDI”為標準的衡量結果,仍然像一份“排座表”,缺少點關懷。而真正的“CDI”指數,應該充滿政策關懷和人文關懷,重在指出發展中的不足,以實現及時糾錯。
近幾年,我國經濟在世界經濟趑趄不前的語境下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能否實現由“量變”到“質變”,是考驗經濟轉型能否成功的關鍵時期。而“CDI”頂班“GDP”,必將是一個重要的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