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0年末,深圳戶籍人口規模已經達到259.42萬人,較2005年增長77.49萬人。2015年,深圳計劃實現實際管理和服務人口1300萬,年末常住人口為1100萬,戶籍人口達到400萬的目標。昨日(12日),深圳通過最新一期《政府公報》發布了《深圳人口發展“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總結了“十一五”期間人口發展的成果,同時也指出,“十二五”期間,深圳人口發展面臨戶籍人口增長風險不可控、高層次人才吸引力下降等考驗。
隱憂
由于國家戶籍制度改革可能放開對大城市的戶籍遷移限制,深圳戶籍人口存在不可控增長風險。
“深圳人口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和壓力仍較突出。”《規劃》提出,未來人口調控任務依然十分艱巨,主要表現在人口規模膨脹壓力仍未緩解,實際管理服務人口總量仍在高位運行,土地、資源、環境承載緊約束問題依舊嚴峻;人口結構二元特征依舊突出,戶籍人口與非戶籍人口比例倒掛現象依然嚴重等方面。這些“隱患”都為“十二五”的人口發展環境提出了考驗。
《規劃》提出,由于國家戶籍制度改革可能放開對大城市的戶籍遷移限制,深圳戶籍人口存在不可控增長風險。“計劃生育國策存在調整預期,一旦城市人口獨生子女政策出現松動,深圳人口自然增長壓力將隨之加劇。”隨著《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的實施和基礎養老金省級統籌進度的加快,深圳社保資金管理面臨巨大壓力,戶籍人口快速增長可能引發公共財政負擔加重。
此外,隨著國內區域間、城市間人才爭奪程度總體加劇,相互趕超的格局逐步形成,深圳未來在人才要素配置的市場競爭中面臨北京、上海等國家中心城市和其他后發區域中心城市的挑戰。
《規劃》還指出,深圳當前人口結構質量距離城市新定位要求尚有較大差距,雖然具備一定解決問題的經濟實力,但要將人口規模結構質量有效提升至足以支撐深圳質量的水平上來,任務依然十分艱巨。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作為一線發達城市的深圳人口凈流入壓力依然存在,產業發展對勞動力的需求不會呈現總量性不足,但可能出現結構性短缺。
提升
深圳將突出培養引進創新創業高端人才;壯大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規模;健全職業培訓制度。
《規劃》透露了深圳“十二五”人口規模、人口素質和人口管理三大預期目標:到2015年,深圳實際管理和服務人口指導性目標為1300萬人,年末常住人口為1100萬人,在冊戶籍人口爭取達到400萬人;實際管理和服務人口中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口總量達到220萬人,占實際管理和服務人口比重提高至20%,戶籍人口中大專學歷以上人口比重爭取提高到45%;戶籍人口政策生育率達到95%,流動人口政策生育率達到85%,流動人口居住證覆蓋率和出租屋管理覆蓋率均達到98%。
“十二五”期間,深圳將逐步構建有利于穩定低生育水平的制度環境。到2015年,全市戶籍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6.9‰以下,自然增長率控制在16.1‰以下,政策生育率達到95%以上,流動人口政策生育率達到85%以上,已婚育齡婦女綜合避孕率達到95%。
為打造深圳引才、育才、用才的新優勢,推動人口文化和技能素質的全面優化提升,“十二五”期間,深圳將突出培養引進創新創業高端人才;壯大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規模;健全職業培訓制度。除了繼續推進“孔雀計劃”,吸引和培養高層次創新型人才外,深圳還將實施培養青年英才的“鵬城青苗工程”,加大創新科研團隊的引進力度,優先、足額保證對創新資金資助,優先解決創新人才、團隊的實驗室建設,設備采購等重、難點問題。到2015年,全市科技研發人員總量達到50萬人。
調控
消除原區域地下非法經濟生存空間,壓縮從業人口數量,力爭通過城市更新推動疏解100萬左右人口。
《規劃》提出,深圳將發揮產業、社區經濟轉型以及最低工資標準對產業和人口的調控作用。通過實施《深圳市產業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導向目錄》,加大落后產能企業淘汰或升級改造,加快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加速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從業人口結構置換。全面梳理低端勞動密集型產業,推動勞動密集型產業和勞動力“雙轉移”。“十二五”期間,爭取轉移淘汰或升級落后產能企業1萬家以上,帶動調整從業人口100萬人以上。
未來5年,深圳將從嚴控制低端產業用地供給,從嚴控制人口密度過高區域容積率,實現產業準入、城市空間、公共服務和人口管理的有機統一。
與此同時,深圳將大力推進城市更新。以城中村改造為重點,統籌推進舊工業區、舊住宅區、舊商業區更新升級,到2015年,完成城市更新用地規模35平方公里。以城市更新釋放出的新增土地推動原區域的產業升級和居住業態升級,降低城中村人口吸納能力。消除原區域地下非法經濟生存空間,壓縮從業人口數量,力爭通過城市更新推動疏解100萬左右人口。
開放
不斷提高來深務工人員政治待遇,增加來深務工人員市、區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名額。
“未來5年,深圳將順應國家戶籍制度改革要求,積極爭取戶籍政策改革主導權,使深圳戶籍政策改革與城市承載力和城市公共服務能力相適應。”《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深圳將繼續完善相對積極寬松的戶籍遷入政策,將符合城市發展需要的各類人才無障礙轉為深圳戶籍,加快戶籍人口規模擴大步伐。
“十二五”期間,深圳將建立居住證制度與戶籍制度銜接機制,改善持有居住證的暫住人口的工作和生活條件,逐步增加在深穩定發展的居住證人口的社會福利和其它權益,在就業、醫療、社保、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逐步賦予居住證與戶籍居民基本相當的待遇,為居住證制度與戶籍遷入政策直接對接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