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下紛繁雜亂的關于公平正義的輿論場中,這是一個少有的令人欣喜的信號。
所謂土地供應雙軌制,簡單說就是通過兩種方式完成土地供應:一是政府無償劃撥國有土地給使用單位;一是通過市場化手段有償出讓國有土地,目前主要是通過招標、拍賣、掛牌三種方式出讓土地。按照甘藏春的說法,雖然已經過近30年的改革,但目前我國土地資源配置的非市場程度依然很高。城市國有土地基本實現了有償、有限期、有流轉的使用制度,但目前國有土地供應仍然保留著雙軌制。
只要是搞市場經濟,土地作為一種重要的要素,它的徹底市場化就應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也有不少民眾擔憂,如此一來,將加劇近年來遭到口誅筆伐的“土地財政”的流弊,最終進一步推高老百姓深以為苦的房價。
這種看法,是簡單地將不完善的市場滋生的惡果歸咎于市場交易本身。以土地為例,國家劃撥土地供給的成本比出讓要低很多。理論上通過劃撥來供給土地是為了滿足純粹的非營利性公共需求,它們的確不應當以追求市場利潤為目標。但現實的情況是,有的政府特權部門和國有企業拿的是劃撥地,卻在無償土地上大肆建設營利性或半營利性的經營場所,甚至直接將無償劃撥的土地轉手倒賣。
至于困擾人們的“土地財政”問題,其關鍵根本并不在于把國有土地拿去賣了錢,而在于當前土地出讓金在地方政府的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實在高到了不合理的地步,使得它成為地方政府性命攸關的主要財源,以至于它們千方百計地設計出各種政策想要使土地的價格漲上去,最終推高了房價。因此,要解決“土地財政”問題,使房地產價格回歸正常,唯一正確的辦法只能是通過新一輪的中央與地方的稅收分配改革和調整,增加地方政府收入,逐步降低其對賣地收入的依賴。試圖以反市場的行政手段來抑制甚至逆轉土地要素的市場化程度,結果注定只能適得其反,并傷害到國家整體的市場化改革。
關于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設,眼下大多數地方政府采取的辦法是不經過招標,直接委托其下轄的國有房地產開發企業完成這些保障性住房的建設項目,近來不斷被曝光的情況告訴我們,其中亂象頻生。
無論是經濟適用房還是廉租房,都應該以貨幣配售、配租取代實物配售、配租。這樣,既不會對現有商品房市場造成沖擊,對政府歷來高調要求的“穩定樓市”目標的實現也有好處,也給了受資助者和房產提供者無限的自由選擇的機會。也只有這樣,政府才能既不干擾自發調節的市場秩序,又得以巧借市場之力解決市場自身無法解決的社會公平問題。當然,如何發放貨幣補貼則是一項需要精心設計的程序,不過這是另外一回事了。
即便政府必須向這些困難家庭提供實物幫助,也應當在公開的土地市場上讓所有的開發商平等地競標這一“政府采購”的機會,政府要做的,只是設定保障性住房的各種標準,然后向市場化的地產開發企業開支票而已。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我們前面已經提到的目標:花最少的錢得到最多最好的保障性住房。
我們必須始終牢記一個道理,只有充分和自由競爭的市場才能帶來最高的經濟效率,而不管我們所要做的事情的目的是什么。至于其他單純依靠市場無法實現的目標,則需要相應的其他機制來共同作用。通過取消市場功能的辦法,非但無助于達到某種道德上更為高尚的目的,反而還會制造出更多新的問題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