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塊1元的名牌巧克力、脹袋漏水的果凍、霉變的辣條……這些國家禁止銷售的假劣食品,雖已在城市難覓蹤跡,卻在農村沉渣泛起。接到舉報后,“新華視點”記者近期赴山東省濰坊、萊蕪、臨沂等地市,追蹤農村小賣部、批發市場、生產作坊發現,由于監管缺位等原因,一些“問題食品”專供農村市場,嚴重威脅農民尤其是青少年的身體健康。(8月19日新華網)
“問題食品”下鄉的新動向,固然有著農村消費力低的因素,但暴露出的卻是商家的見利忘義和監管的嚴重缺失。
“城里有城里的貨,農村有農村的貨”的潛臺詞就是:“城里有城里的監管力度,農村有農村的監管力度”。誠然,頻發的食品安全事件使城市里的食品安全問題相當敏感,無論是市民的防范意識,還是監管部門的主動應對,都提升了一大步。這也使得想在食品上做手腳的無良廠商對城市望而生畏,轉而將黑手伸向農村地區。正是因為農村地區還存在大量“監管盲區”,甚至成年累月根本看不到監管者的身影,成為被食品安全監管“遺忘的角落”,才讓無良廠商專空子。而監管部門所謂“人手不足”、“檢測費高”等“苦衷”,不過是推諉責任的“習慣性借口”。沒有哪部法律法規說農村食品安全一時“管不過來”,就可以先放它一馬,以后條件許可了再說。
部分農村小賣部低價銷售的“問題食品”含有非法添加劑、重金屬等有害物質,威脅群眾身體健康,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尤其是假劣食品長期食用,其毒性嚴重危害孩子健康。當務之急,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問題的迫切性,積極行動起來,沉下身去,依法履行監管之責。就目前情勢來看,我們固然可開展多部門的聯合專項整治行動,查處一批危害農民的“問題食品”,嚴懲制售假劣食品的不法商家。但短暫的整治之后,“問題食品”可能又會卷土重來。
從長計議,維護農村食品安全還需解決兩大問題。一是基層政府對食品安全負總責。必須從源頭上建立嚴格細化的地方政府考核體系,將食品安全列入各級官員特別是基層官員的政績考核,使基層政府官員成為第一責任人。二是建立零容忍的監管問責制度,將監管部門對包括農村在內轄區食品安全問題的督查與獎懲掛鉤,無論在哪里發現“問題食品”,都一視同仁,追究監管失職和瀆職行為。只有整合執法資源,強化監管與聯動,均衡城鄉監管力量,尤其是從源頭切斷問題食品的生產和流通,搗毀假劣食品的“地下加工廠”,進而改變農村食品安全監管無力的困局,護衛農民兄弟和孩子們的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