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6月28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國家發改委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利用債券融資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指出,將強化中介機構服務,加強信息披露和募集資金用途監管,切實防范風險。下面連線中央臺記者季蘇平。
主持人:發改委發這個通知的原因是什么呢?
記者:如果大家還記得的話其實在上一周發改委當時發了一個通知,就是關于民企一些融資平臺的企業發行企業債,想用這些企業債進行保障房的建設,就是在昨天審計署公布的數據顯示,在地方融資平臺地方三級政府的債務已經超過了10萬億,也就是說現在依靠地方融資平臺進行融資風險是很大的,本身地方政府自身就,今年賣地的收入會銳減到原來的兩成左右,它的付息還本的能力就已經比較弱了,但是現在與此同時就進行保障房建設的資金又比較緊張,所以發改委又給保障房這邊的地方融資平臺又開了一個口子,這就相對于開了一個口子就必須要對這部分資金進行監管,否則的話比較容易出現地方政府利用這樣的一個機會為企業原來的融資平臺繼續進行用地方政府的信用進行融資,造成可能出現呆壞賬的一種情況。
主持人:發改委對投融資平臺提出了哪些防范風險的要求呢?
記者:首先第一個是對于投融資平臺這個公司必須要按照相關的規定,公開發行債券的一些操作,并且必須符合要求。第二是要強化一些中介機構,對所謂的中介機構就是指對發行債券進行承銷機構,承銷評價和會計以及律師咨詢的這樣一些機構他們本身是要做一個報告的,對于這樣一些機構也要進行一些控制,讓他們必須嚴格按照自己的職業操守進行操守,不得進行違規的操作。第三就是各地的發改委必須要進行嚴格的監管,對于這部分發出來的債券必須要用于保障房的建設,不得挪做他用,同時要嚴格的防范風險,防止進一步加強地方融資平臺的風險。